一级建造师答疑精华:施工缝
【提问】施工缝的位置应在混凝土浇筑之前确定,请问施工缝的确定在施工图上本身就有,还是根据现场实际提出变更后再确定。教材上给出的规定,施工方可以根据规定直接留施工缝还是要提出变更由设计单位确定,能详细说明下。
【回答】学员gelei0425,您好!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施工缝指的是在混凝土浇筑过程中,因设计要求或施工需要分段浇筑而在先、后浇筑的混凝土之间所形成的接缝。 施工缝并不是一种真实存在的“缝”,它只是因后浇筑混凝土超过初凝时间,而与先浇筑的混凝土之间存在一个结合面,该结合面就称之为施工缝。
在图纸上不会显示施工缝的位置,是根据规定确定的。
施工缝的位置应设置在结构受剪力较小和便于施工的部位,且应符合下列规定: 柱应留水平缝,梁、板、墙应留垂直缝。
⑴ 施工缝应留置在基础的顶面、梁或吊车梁牛腿的下面、吊车梁的上面、无梁楼板柱帽的下面。
⑵ 和楼板连成整体的大断面梁,施工缝应留置在板底面以下20mm~30 mm 处。当板下有梁托时,留置在梁托下部。
⑶ 对于单向板,施工缝应留置在平行于板的短边的任何位置。
⑷ 有主次梁的楼板,宜顺着次梁方向浇筑,施工缝应留置在次梁跨度中间1/3 的范围内。
⑸ 墙上的施工缝应留置在门洞口过梁跨中1/3 范围内,也可留在纵横墙的交接处。
⑹ 楼梯上的施工缝应留在楼梯上三步的位置,并垂直于踏步板。
⑺ 水池池壁的施工缝宜留在高出底板表面200 mm~500 mm 的竖壁上。
⑻ 双向受力楼板、大体积混凝土、拱、壳、仓、设备基础、多层刚架及其他复杂结构,施工缝位置应按设计要求留设。
★问题所属科目:一级建造师——建筑工程管理与实务
责任编辑:草薰南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