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湖南一级建造师增项注册初审合格人员名单(第九批)
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和有关规定,经我厅组织专家评审,核查《一、二级建造师注册系统》人员上报信息,陈伦等247人符合一级建造师初始注册条件;李文刚等7人符合一级建造师增项注册条件,申俊等2人符合一级重新注册条件。孙广浩等48人不符合一级建造师注册注册条件;赵聚明1人不符合一级建造师增项注册条件。陈洁等600人符合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条件;邓华丽等284人符合二级增项注册条件;易继辉等2人符合二级重新注册条件,刘大旺等60人不符合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条件。现在予以公示,公示截止日期为2013年10月17日17点30分。
一、对一、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增项注册、重新注册审查意见有异议,申请人在公示期间以二级建造师注册申诉表(附件10)形式提供陈述材料,经市州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确认并加盖公章后统一报送我厅政务中心(省管企业直接报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政务中心),逾期不予受理。
二、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公示期内可对审查意见向我厅举报(举报或反映的情况应实事求是)。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留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三、如发现申请人提供虚假申述资料的,建设主管部门不予受理或者不予注册,并给予警告,申请人1年内不得再次申请注册。
联系地址:长沙市洞井街道和平社区(汽车南站斜对面)
邮政编码:410116
联系电话:0731-88950141 88950140
联系传真:0731-88950137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厅
2013年10月10日
报考指南
报 名 时 间
6月7日起
大纲 / 教材
1月陆续公布
准考证打印
考前10日至一周内
考 试 时 间
9月7、8日
考 试 成 绩
考试结束后3个月左右
合格证领取
考后3个月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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