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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市关于领取2013年度一级建造师考试合格人员资格证书的通知

2014-05-23 14:39   来源: 日照人事考试网 字体: 打印 收藏

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山海天旅游度假区党群工作部,日照国际海洋城党政办,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国家、省驻日照有关单位:

  日照考区2013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一级建造师(机电工程、水利水电工程两个专业)考试合格人员资格证书已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发我市,我市将于近期发放,现将领取证书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取方式

  证书领取由各县区人社局(县区单位集中将办证材料提交到各县区人社局)、市直有关部门人事科统一组织,派专人到市人事考试中心办理,不对考生个人发放。

  二、资格审查

  各县区人社局、市直有关部门人事科要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对本部门、单位考生资格进行认真审查,市人事考试中心将对审查结果进行复查,经复查不符合条件的将不予发放资格证书。

  三、提交材料

  1、所在单位人事科开具的领取证书介绍信;

  2、领取证书人员身份证原件;

  3、通过人员的准考证、身份证原件;

  4、由单位盖章的《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登记表》或《执(职)业资格考试登记表》一份(见附件);

  5、与准考证同一底版照片一寸、两寸各一张(一寸照片贴在登记表上,二寸照片贴在证书上);

  6、通过人员名单及资格审核所需的相关材料。

  以上材料缺一不可。

  四、办证时间、地点

  时间:2014年5月20日——6月19日(国家法定休息日除外)

  地址:日照市人事考试中心(北京路128号,日照人力资源市场四楼)

  电话:0633—8777835

  五、办证须知

  1、根据原山东省人事厅《关于发放<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考〔1998〕8号)文件的规定,过期不办视为放弃资格,不再发放。请有关部门、单位及考生相互转告。

  2、会计专业技术资格须填写《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登记表》,一级建造师须填写《执(职)业资格考试登记表》。

  2014年5月20日

责任编辑:骆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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