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湖北咸宁一级建造师合格证书办理通知
咸宁考生:
2017年度初级会计、一级建造师、造价、规划、翻译、社工等专业资格考试证书办理现在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证对象
报名点选择“咸宁市”的考生。
二、办证提交材料
(一)考生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准考证(或下载的成绩单);
(二)准考证同底照片一寸1张;
三、办证地点
咸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十楼1017室
咸宁人事考试院
2018年4月23日
报考指南
报 名 时 间
预计6月开始
大纲 / 教材
预计1月公布
准考证打印
考前10日至一周内
考 试 时 间
预计9月初
考 试 成 绩
考试结束后3个月左右
合格证领取
考后3个月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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