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向乙借款20万元做生意,由丙提供价值15万元的房屋抵押,并订立了抵押合同。甲因办理登记手续费过高,经乙同意未办理登记手续。甲又以自己的一辆价值6万元的汽车质押给乙,双方订立了质押合同。乙认为将车放在自家附近不安全,决定仍放在甲处。一年后,甲因亏损无力还债,乙诉至法院要求行使抵押权、质权。本案中抵押和质押的效力分别为( )。
A.抵押、质押均有效
B.抵押、质押均无效
C.抵押有效、质押无效
D.质押有效、抵押无效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的是抵押权。本题中,房屋抵押合同成立,但未办理登记手续,抵押权未生效。动产质押是实践合同,质押合同自质物移交于质权人占有时生效。出质人代质权人占有质物的,质押权不生效,本题中的质押合同因未转移占有而无效。因此正确的选项为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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