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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权利义务的转让-一级建造师法规试题

2019-09-20 15:19   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 字体: 打印 收藏

2019年一级建造师考试还有几天的时间,各位考生觉得自己复习的如何呢?是不是也有许多考生希望做一下历年试题呢?今天就为大家提供了一级建造师考试《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试题解析,为考生们助力!

【单选题】

2015年9月15日,甲公司与丙公司订立书面协议转让其对乙公司的30万元债权,同年9月25日甲公司将该债权转让通知了乙公司。关于该案的说法,正确的是( )。

A.甲公司与丙公司之间的债权转让协议于2015年9月25日生效

B.丙公司自2015年9月15日起可以向乙公司主张30万元的债权

C.甲公司和乙公司就30万债务的清偿对丙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D.甲公司和丙公司之间的债权转让行为于2015年9月25日对乙公司发生效力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合同权利义务的转让。选项A,债权人转让权利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的转让行为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当债务人接到权利转让的通知后,权利转让即行生效,故应表述为,甲丙公司的债权转让协议是于2015年9月15日生效,但转让行为的生效时间是2015年9月25日。B丙公司自2015年9月25日起可向乙公司主张30万元的债权;选项C,权利转让中不存在连带责任。参见教材P142。

本题涉及知识点:合同权利义务的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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