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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2016年一级建造师成绩查询后须知

2016-12-23 15:40   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 字体: 打印 收藏

  湖北2016年一级建造师成绩查询暂未公布,在等待2016一建成绩的同时,查成绩后需要了解的一些事情也是很重要的,现在为大家总结2016年一级建造师成绩查询后须知如下,仅供参考:

2016年一级建造师成绩查询后须知

  一级建造师考试各科目合格标准一般为其总分的60%,2015年一级建造师考试合格标准为:

科目名称

试卷满分

合格标准

建设工程经济

100

60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130

78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130

78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160

96

  成绩单领取说明:

  1、如人数较多的单位,请尽量由单位人事科统一代为领取(凭单位公章),来之前请查询并记下所有职工的报名序号并按从小到大的顺序排列;

  2、如个人前来领取成绩单,则请携带准考证,如准考证已遗失,请携带身份证并点击下面的链接后查询并记下自己的报名序号;

  3、代他人领取成绩单则需携带他人的准考证或身份证;

  4、此次考试凡参加了考试的考生(除缺考、违纪和零分外)均有成绩单。

  成绩有效期:

  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符合免试条件,参加2个科目(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为合格。

  一级建造师注册管理:

  (一)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必须经过注册登记,方可以建造师名义执业。建设部或其授权的机构为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的注册管理机构。

  (二)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由本人提出申请,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机构初审合格后,报建设部或其授权的机构注册。准予注册的申请人,由建设部或其授权的注册管理机构发放由建设部统一印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建造师注册证》。

  (三)申请注册的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2、无犯罪记录;

  3、身体健康,能坚持在建造师岗位上工作;

  4、经所在单位考核合格。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sos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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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考 试 时 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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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考 试 成 绩

    考试结束后3个月左右

  • 合格证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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