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学习
建设工程教育网

APP学习更便捷

建设工程教育网

微信公众号

010-82326699

交流分享,早日上岸!

扫码了解并领取一建资讯及资料
当前位置:建设工程教育网 > 一级建造师 > 考试动态 > 成绩查询 > 正文

河南省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成绩复查规定(暂行)

2020-12-15 16:29   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 字体: 打印 收藏

河南省人事考试中心

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成绩复查规定(暂行)

一、复查范围

(一)客观题科目原则上不查分。(参加考试但成绩为缺考、成绩显示0分、有违纪记录的除外)

(二)主观题成绩复查仅复核有无漏评,计分、登分是否准确,是否有违纪记录或其它异常情况等,不对试卷进行重评。

(三)对勘察设计各专业和注册建筑师有关科目采用答题卡作答后对合格人员进行复评的科目,只受理进入复评人员的复查申请。

二、复查流程

考生在成绩公布后30日内向省人事考试中心提交书面复查申请(复查申请表附后)。省人事考试中心汇总后报人社部考试中心,人社部考试中心汇总后交有关部门进行成绩复核,复核结果由省人事考试中心反馈考生。

三、复查办法

(一)现场办理

考生本人持有效期内身份证、准考证和人事考试成绩复查申请表至省人事考试中心现场受理。

(二)邮寄

1.提交材料①有效期内身份证复印件(双面)②准考证③复查申请表。

2.邮寄快递只接受顺丰和中国邮政EMS(自付邮费)。

3.成绩公布30日内寄送并接到省考试中心反馈电话为复查申请受理成功。

4.地址:河南省郑州航空港区华夏大道与通航路交叉口中国中原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区A座河南省人事考试中心1702/1701综合部(收) 邮编451162

5.电话0371-61659372

四、填写成绩复查申请表

搜狗截图20年12月15日1629_1

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成绩复查申请表

报考指南

一级建造师_报考指南
  • 报 名 时 间

    预计6月开始

  • 大纲 / 教材

    预计1月公布

  • 准考证打印

    考前10日至一周内

  • 考 试 时 间

    预计9月初

  • 考 试 成 绩

    考试结束后3个月左右

  • 合格证领取

    考后3个月起

阅读排行

招生
  • 免费试听
  • 免费直播
  • 免费题库
达江 工程经济 零基础预习免费试听 免费试听

关注更多

立即扫码添加学习顾问

报考指导

考情速递

备考计划

帮你选课

网站地图
回到顶部
折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