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苏州发放2019年一级建造师增项证书的通知
苏州市人事考试院发布《关于领取2019年度经济师、执业药师和一级建造师增报专业考试合格证书的通知》,2019年苏州一级建造师增项证书开始领取,请考生选择证书邮寄服务方式领取证书,具体通知如下:
关于领取2019年度经济师、执业药师和一级建造师增报专业考试合格证书的通知
2019年度经济师、执业药师和一级建造师增报专业(非考全科)考试合格证书已经开始发放,具体发放事项如下:
一、疫情防控期间,请考生选择证书邮寄服务方式领取证书。
二、证书邮寄服务操作流程
考生请登陆江苏省人事考试网上业务办理平台(http://jiangsu.nomax.vip/bas/),进入“证书申领”功能模块,选择邮寄证书服务。考生按要求填写好收件人详细信息并选择采用EMS方式邮寄。证书邮寄申请提交成功后,我院将在7个工作日内联系EMS安排证书邮寄服务。
具体邮寄注意事项如下:
1.证书邮寄只采用EMS邮寄方式且限EMS邮寄范围内。
2.证书邮寄服务自2019年度的考试证书开始,2019年度以前的考试证书依然采取现场领取的方式。
3.邮寄费用:采取到付的方式,苏州市范围内(含各县级市)15元,苏州市范围以外21元,新疆西藏24元(含电子返单费用,中国邮政EMS在收件人签收后,将签收单扫描发送回我院,以便归档备查)。
4.证书在寄送过程中如发生丢失,考生可根据邮政特快寄递服务的相关条例与江苏省邮政速递物流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协商处理,我院不承担连带责任。
官方通知链接:http://58.210.143.10:82/details?id=1e16dc9c2a3644ce9af2a3be426f206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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