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2019年一级建造师考试考后在线人工核查
2019年各地一级建造师报名陆续开始,近日,广东省人事考试网发布了《关于2019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明确了2019年广东一级建造师报名时间为2019年7月8日9:00-7月22日17:00。一级建造师考试报名实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那广东2019年一级建造师考试考后在线人工核查是怎样的呢?
考后在线人工核查:
我省在考试成绩公布后,对全科考试成绩达到试卷总分60%及以上,且报名时在线核验状态为“未通过”或“需人工核查”的考生实施在线人工核查。
(一)核查职责分工
考后在线人工核查实行属地管理。省直考生由省人事考试局负责;各市考生由所在地考试机构负责。各地考试机构应及时将考后在线人工核查的通知在网站公布。
(二)核查的内容
报名期间填报的信息及上传的身份证和学历学位证书。
核查中如需补充提交必要的证明材料,各地人事考试机构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及时通知应试人员补充提交。
(三)核查不符处理
1. 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者未按照报名所在地人事考试机构要求办理人工核查的考生。此类考生按考试报名无效或者考试成绩无效处理。报考人员确认报名后,已缴费用不予退还。
2. 档案库存在合格成绩的应试人员(老考生)。此类考生经在线核验或者人工核查后,如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按报名无效处理;如因年限问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不符合报考年度之前的合格科目按成绩无效处理。
监督监管:
实行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后,对报考人员将实施全程社会监督和加强全面管理。
(一)公示
考试合格标准发布后,对全科成绩合格、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省人事考试局在门户网站上公示全省名单,同时,各市人事考试机构在本市人事考试工作网站公示本市名单,公示期10天。
公示内容包括:考试名称、考试年度、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的姓名、证件号码(隐藏部分号码)。
(二)举报受理
公示期间,凡是有举报的,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省直考生的举报由省人事考试局受理;对各市考生的举报由各地人事考试机构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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