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抽查2023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报考资格的通知
为落实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事中事后监管职责,确保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顺利推进,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皖人社秘〔2020〕41号)要求,现对2023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报考资格条件进行抽查,抽查比例不低于5%(抽查人员名单见附件),被抽查的考生同时也将收到相关通知。
凡是被抽查的考生,请根据报考专业,对照考务文件规定的报考条件,于2023年12月20日前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报考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免一科”的考生,须上传其审计硕士专业学位证书)和学信网验证报告、从事相关工作年限证明(报考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增报专业”的考生,须上传其已取得的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以上材料照片(或扫描件),登录芜湖市人事考试服务平台(https://wh.ahzwfw.gov.cn/exam-client/ksIndex),点击“专技考试资格复审”栏目,登录后选择相应考试栏目上传相应材料(考生登录账号为个人身份证号码,密码为考试注册时填报的手机号码),凡未按时将上述材料上传至平台的,一切后果自负。
技术咨询电话:0553-3991188
2023年12月13日
附件:抽查人员名单(下载地址:芜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广东东莞关于发放2024年一级建造师证书的通知
- · 兵团2024年一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考试证书已开始领取
- · 湖北宜昌关于办理2024年度一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证书的通知
- · 辽宁鞍山关于2024年一级建造师考试合格人员证书发放的通知
- · 广东广州关于发放2024年度一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考试证书的通知
- · 山东青岛关于办理2024年一级建造师考试合格证书有关问题的通知
- · 大连关于领取2024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的通知
- · 广东珠海关于发放2024年一级建造师证书的通知
- · 安徽宣城关于2024年一级建造师合格人员证书发放工作的通知
- · 青海关于2024年度一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后复核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