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关于2023年一级建造师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公示暨资格复核通知
关于2023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公示暨资格复核的通知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规程>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18号)等文件规定和要求,为切实做好我省2023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资格复核工作,现将该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公示及资格复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绩合格人员公示
(一)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共969人(详见附件1),在考试报名时均签署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或已到线下提交材料进行资格核查,承诺已经符合告知的考试报名条件,承诺所填报和提交的所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愿意承担虚假承诺的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理。
(二)公示期为2023年12月12日至2023年12月21日。
(三)公示期间集中接受对成绩合格人员的监督举报,对虚假承诺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处理。
举报电话:65375001 65338399
举报邮箱:3510768885@qq.com
二、资格复核
资格复核采取线上复核的方式进行,对部分考试成绩合格人员进行资格复核,在考试报考时,选择告知承诺制,且报名资格在线通过审核没有到现场审核的人员中选取。资格复核人员名单(详见附件2)。
(一)线上提交材料时间
12月12日-12月15日12:00
(二)线上资格复核时间
12月12日-12月18日17:30
(三)复核结果公示时间
12月22日。
(四)线上复核流程及要求
1.线上提交材料。资格复核人员请于12月15日12:00前将以下材料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3510768885@qq.com,邮件主题:“建造师复核+姓名”。
(1)学历、学位证书。
(2)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3)《资格考试报名表》。此表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报名平台打印。
(4)《2023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资格复核表》(须单位盖章)。此表详见附件3。
(5)社保缴纳清单。
(6)未在海南缴纳社保的考生,须提交工作地或居住地在海南的证明材料。(居住证、工作证明等)
(五)有关提示。资格复核人员提交材料后,资格审核部门将对其报名资格进行复核。复核结果将在海南省公共招聘网-人力资源服务旗舰店-通知公告专栏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1.复核通过的人员,敬请关注海南省公共招聘网“人力资源服务旗舰店--通知公告”专栏或“海南就业”公众号的证书领取通知,自主选择证书邮寄或到现场领取。
2.复核未通过的人员,如因上传材料不清晰、不完整的,可在复核期内重新提交材料接受复核;如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中止资格复核,考试成绩将按无效处理。
3.逾期不提交复核资料接受复核或未按要求办理资格复核的人员,考试成绩按无效处理。
资格复核咨询电话:65338399
附件:1.2023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名单
2.2023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资格复核人员名单
3.2023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资格复核表
附件下载地址:海南省人力资源开发局
海南省人力资源开发局
职称考试处
2023年12月11日
- ·日照市关于60周岁以内退休人员建造师证书使用规定
- ·2024年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下载入口已开通
-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设计单位在设计文件中选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当( )。
- ·根据《建筑法》及相关法规,建设单位应当办理施工许可证是工程是( )。
- ·需要验收的危大工程,在专项施工方案实施验收完成后,由( )签字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
-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保修书的提交时间是( )。
- ·关于承揽合同中解除权的说法,正确的是( )。
- ·关于担保的说法,正确的是( )。
- ·甲施工企业有一辆里程表存在故障的工程用车,该车实际行驶里程8万公里,市场价格约为16万元,里程表显示行驶里程为4万公里。甲明知上述情况存在,仍将该车以23万元价格卖给了乙施工企业,乙知情后诉至法院。乙的下列诉讼请求可以获得支持的是( )。
- ·关于两阶段招标的说法,正确的( )。
报考指南
报 名 时 间
预计6月开始
大纲 / 教材
预计1月公布
准考证打印
考前10日至一周内
考 试 时 间
预计9月初
考 试 成 绩
考试结束后3个月左右
合格证领取
考后3个月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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