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关于2023年一级建造师考试成绩合格人员资格复核工作通知
关于2023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资格复核工作的通知
各位考生:
根据司法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相关文件规定和要求,为做好我省2023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考后复核工作,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告知承诺制相关要求
成绩合格人员在考试报名时选择使用告知承诺制的,均已签署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承诺已经符合告知的考试报名条件,承诺所填报和提交的所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愿意承担虚假承诺的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理。
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或者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人员,也将接受全程监管与社会监督,同时承担虚假报名的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理。
二、资格复核对象
凡参加2023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拟取得合格证书的人员(详见下列名单)。
三、资格复核时间及地址
时间:序号为630001-630180号的考生请于2023年12月12日上午8:30-12:00进行审核;序号为630181-630324号的考生请于2023年12月12日下午14:00--17:30进行审核。
地点:西宁市城西区五四西路65号建设科技大厦9楼906办公室
四、所需材料
报考级别为考全科的:身份证、毕业证、学信网的学历认证/验证报告;
报考级别为免试的:身份证、毕业证、学信网的学历认证/验证报告、资质证书、职称证书;
报考级别为增报的:身份证、某一专业的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
以上证件需携带原件,无需复印件。学信网查不到学历认证报告的请携带学籍档案材料。若本人不在西宁,可委托他人携带原件进行审核。考生务必在2023年12月12日完成审核。逾期未完成审核和审核未通过的人员将影响证书发放。对提交虚假报名信息的考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五、咨询电话
资格审核电话(省住建厅):0971-6146535(上班时间接听)
附件:2023年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名单(附件下载地址: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
青海省人事考试中心
2023年12月6日
- ·日照市关于60周岁以内退休人员建造师证书使用规定
- ·2024年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下载入口已开通
-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设计单位在设计文件中选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当( )。
- ·根据《建筑法》及相关法规,建设单位应当办理施工许可证是工程是( )。
- ·需要验收的危大工程,在专项施工方案实施验收完成后,由( )签字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
-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保修书的提交时间是( )。
- ·关于承揽合同中解除权的说法,正确的是( )。
- ·关于担保的说法,正确的是( )。
- ·甲施工企业有一辆里程表存在故障的工程用车,该车实际行驶里程8万公里,市场价格约为16万元,里程表显示行驶里程为4万公里。甲明知上述情况存在,仍将该车以23万元价格卖给了乙施工企业,乙知情后诉至法院。乙的下列诉讼请求可以获得支持的是( )。
- ·关于两阶段招标的说法,正确的( )。
报考指南
报 名 时 间
预计6月开始
大纲 / 教材
预计1月公布
准考证打印
考前10日至一周内
考 试 时 间
预计9月初
考 试 成 绩
考试结束后3个月左右
合格证领取
考后3个月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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