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本核算的原则、依据、范围和程序-一级建造师管理考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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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一级建造师已经进入备考阶段,但有许多考生可能在这个阶段会不知从何下手来进行学习,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级建造师《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一些考点,希望对考生们有所帮助。
成本核算的原则、依据、范围和程序
一、成本核算的原则
三同步:形象进度、产值统计、成本归集。
形象进度表达的工程量、统计施工产值的工程量和实际成本归集所依据的工程量均应是相同的数值。
二、成本核算的依据
1.各种财产物资的收发、领退、转移、报废、清查、盘点资料。做好各项财产物资的收发、领退、清查和盘点工作,是正确计算成本的前提条件。
2.与成本核算有关的各项原始记录和工程量统计资料。
3.工时、材料、费用等各项内部消耗定额以及材料、结构件、作业、劳务的内部结算指导价。
三、成本核算的范围
工程成本包括从建造合同签订开始至合同完成止所发生的、与执行合同有关的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
【易混淆知识点辨析】
■成本控制的周期:投标阶段→保证金返还全过程
■成本核算的范围:建造合同签订→合同完成止
四、成本核算的程序(工程→月份→具体对象→ 未完→ 已完结算)
1.对所发生的费用进行审核,以确定应计入工程成本的费用和计入各项期间费用的数额。
2.将应计入工程成本的各项费用,区分为哪些应当计入本月的工程成本,哪些应由其他月份的工程成本负担。
3.将每个月应计入工程成本的生产费用,在各个成本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和归集,计算各工程成本。
4.对未完工程进行盘点,以确定本期已完工程实际成本。
5.将已完工程成本转入工程结算成本;核算竣工工程实际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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