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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标准、企业标准-一级建造师法规考点

2021-04-29 16:04   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 字体: 打印 收藏

2021年一级建造师已经进入备考阶段,但有许多考生可能在这个阶段会不知从何下手来进行学习,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的一些考点,希望对考生们有所帮助。

团体标准、企业标准

1.团体标准

制订主体:

学会、协会、商会、联合会、产业技术联盟等社会团体

适用领域:

国家支持在重要行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关键共性技术等领域利用自主创新技术制定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

适用范围:

·由本团体成员约定采用

·按本团体的规定供社会自愿采用

规定:

·团体标准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得与国家有关产业政策相抵触

·团体标准的技术要求不得低于强制性标准的要求

·国家鼓励制定高于推荐性技术要求的团体标准

·鼓励制定具有国际领先水平的团体标准

2.企业标准

■推荐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企业标准的技术要求不得低于强制性国家标准的要求

■国家鼓励社会团体、企业制订高于推荐性标准要求的团体标准、企业标准

■国家实行团体标准、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

■企业应当公开其执行的强制性标准、推荐性标准、团体标准或企业标准的编号和名称;企业执行自行制定的企业标准的,还应当公开产品、服务的功能指标和产品的性能指标

■国家鼓励团体标准、企业标准通过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向社会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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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建造师_报考指南
  • 报 名 时 间

    6月7日起

  • 大纲 / 教材

    1月陆续公布

  • 准考证打印

    考前10日至一周内

  • 考 试 时 间

    9月7、8日

  • 考 试 成 绩

    考试结束后3个月左右

  • 合格证领取

    考后3个月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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