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相关法律责任-一级建造师法规考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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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一级建造师已经进入备考阶段,但有许多考生可能在这个阶段会不知从何下手来进行学习,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的一些考点,希望对考生们有所帮助。
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相关法律责任
1.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从事施工活动或转让证书的处罚
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从事施工活动
■责令其在建项目停止施工
■没收违法所得
■并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转让安全生产许可证
■没收违法所得
■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
2.以不正当手段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建筑施工企业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的
·不予受理或者不予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
·给予警告
·1年内不得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
建筑施工企业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
·撤销证书
·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证书
·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3.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并限期整改的规定
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建筑施工企业,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
·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并限期整改
建筑施工企业不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
·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并限期整改
·情节严重的,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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