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储合同-一级建造师法规考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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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一级建造师已经进入备考阶段,但有许多考生可能在这个阶段会不知从何下手来进行学习,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的一些考点,希望对考生们有所帮助。
仓储合同
1.仓储合同的主要特征
■仓储合同是诺成合同(生效并不需要把仓储物交付)
■保管对象是动产(区别于保管合同)
■是双务合同、有偿合同
2.仓储合同的要点
■保管人出具仓单,仓单是提取仓储物的凭证。
■仓单可转让,必须经存货人在仓单上背书,并经保管人签字或盖章。
■存货人逾期提取,加收仓储费;提前提取,不减收仓储费;逾期不提取,保管人可提存仓储物。
■保管人对入库仓储物发现有变质或者其他损坏,危及其他仓储物的安全和正常保管的,应当催告存货人或者仓单持有人作出必要的处置。因情况紧急,保管人可以作出必要的处置,但事后应当将该情况及时通知存货人或者仓单持有人。
【2019年试题】某施工企业由于场地有限,将一批建筑材料交由某仓储中心进行保管,并签订仓储合同,关于该仓储中心义务的说法,正确的有( )。
A.仓储中心应当将仓储合同作为提取建筑材料的凭证
B.仓储中心验收时发现该批建筑材料数量与预定不符合,应当及时通知施工企业
C.仓储中心应当根据施工企业的要求,同意及定期检查建筑材料的保管情况
D.仓储期间因仓储中心保管不善,造成部分建筑材料毁损,该损害赔偿责任应当由仓储中心承担
E.仓储中心发现该批建筑材料已发生变质并危及其它仓储物的安全和正常保管的,可以作出必要的处置,但应当及时通知施工企业
『正确答案』BCD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的是仓储合同的法律规定。选项A错误,仓单是提取仓储物的凭证,不是仓储合同。选E错误,保管人对入库仓储物发现有变质或者其他损坏,危及其他仓储物的安全和正常保管的,应当催告存货人或者仓单持有人作出必要的处置。因情况紧急,保管人可以作出必要的处置,但事后应当将该情况及时通知存货人或者仓单持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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