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一级建造师法规考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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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一级建造师已经进入备考阶段,但有许多考生可能在这个阶段会不知从何下手来进行学习,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的一些考点,希望对考生们有所帮助。
增值税
1.增值税的纳税人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卖方、提供服务方)
■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向税务登记)和小规模纳税人
■小规模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可以向主管税务办理登记,不作为小规模纳税人计算应纳税额
2.应纳税额的计算(两大类)
工程总承包单位为房屋建筑的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提供工程服务,建设单位自行采购全部或部分钢材、混凝土、砌体材料、预制构件的,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3.增值税的相关规定
■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项目: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率项目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从高适用税率
■当期销项税额小于当期进项税额不足抵扣时,其不足部分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扣
■应税销售行为的价格明显偏低并无正当理由的,由税务机构核定其销售额
■当应税销售行为的购买方为消费者个人的,或者发生应税销售行为适用免税规定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4.增值税的预征
5.进项税额
6.不得从销售税额中抵押的进项税额
■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
■免征增值税项目
■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项目
■非正常损失的购进项目(没法卖,不能形成销项税额)
■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项目(不包括固定资产)(没法卖,不能形成销项税额)
7.增值税的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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