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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一级建造师法规考点

2021-04-07 14:33   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 字体: 打印 收藏

2021年一级建造师已经进入备考阶段,但有许多考生可能在这个阶段会不知从何下手来进行学习,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的一些考点,希望对考生们有所帮助。

增值税

1.增值税的纳税人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卖方、提供服务方)

■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向税务登记)和小规模纳税人

■小规模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可以向主管税务办理登记,不作为小规模纳税人计算应纳税额

2.应纳税额的计算(两大类)

一建法规考点65

工程总承包单位为房屋建筑的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提供工程服务,建设单位自行采购全部或部分钢材、混凝土、砌体材料、预制构件的,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3.增值税的相关规定

■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项目: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率项目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从高适用税率

■当期销项税额小于当期进项税额不足抵扣时,其不足部分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扣

■应税销售行为的价格明显偏低并无正当理由的,由税务机构核定其销售额

■当应税销售行为的购买方为消费者个人的,或者发生应税销售行为适用免税规定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4.增值税的预征

一建法规考点66

5.进项税额

一建法规考点67

6.不得从销售税额中抵押的进项税额

■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

■免征增值税项目

■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项目

■非正常损失的购进项目(没法卖,不能形成销项税额)

■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项目(不包括固定资产)(没法卖,不能形成销项税额)

7.增值税的税率

一建法规考点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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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指南

一级建造师_报考指南
  • 报 名 时 间

    6月7日起

  • 大纲 / 教材

    1月陆续公布

  • 准考证打印

    考前10日至一周内

  • 考 试 时 间

    9月7、8日

  • 考 试 成 绩

    考试结束后3个月左右

  • 合格证领取

    考后3个月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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