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学习
建设工程教育网

APP学习更便捷

建设工程教育网

微信公众号

010-82326699

交流分享,早日上岸!

扫码了解并领取一建资讯及资料
当前位置:建设工程教育网 > 一级建造师 > 备考资料 > 复习资料 > 正文

不当得利-一级建造师法规考点

2021-04-06 16:36   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 字体: 打印 收藏

2021年一级建造师已经进入备考阶段,但有许多考生可能在这个阶段会不知从何下手来进行学习,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的一些考点,希望对考生们有所帮助。

不当得利(不应当得到+利已+损人)

指没有法律根据,有损于他人利益而自身取得利益的行为。在得利者与受害者之间形成债的关系。

一建法规考点21

【典型案例】淘宝购物,快递误把货物错送到邻居家。

【2019年试题】甲施工企业误将应当支付给乙材料供应商的货款支付给丙材料供应商,关于甲、乙和丙之间债的发生根据及其处理的说法,正确的有( )。

A.丙应当将货款返还给乙

B.甲向乙支付货款属于合同之债

C.丙获得货款后属于无因管理之债

D.乙和丙之间没有债权和债务关系

E.丙获得货款构成不当得利之债

『正确答案』BDE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不当得利。选项A,丙应当将款项返还甲,而不是乙。选项C,丙获得款项属于不当得利。

推荐:

一级建造师备考资料包↓↓↓

一级建造师备考资料

报考指南

一级建造师_报考指南
  • 报 名 时 间

    6月7日起

  • 大纲 / 教材

    1月陆续公布

  • 准考证打印

    考前10日至一周内

  • 考 试 时 间

    9月7、8日

  • 考 试 成 绩

    考试结束后3个月左右

  • 合格证领取

    考后3个月起

阅读排行

招生
  • 免费试听
  • 免费直播
  • 免费题库
达江 工程经济 零基础预习免费试听 免费试听

关注更多

立即扫码添加学习顾问

报考指导

考情速递

备考计划

帮你选课

网站地图
回到顶部
折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