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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受合同法调整的主要关系类型- 一级建造师要点

2019-12-24 11:35   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 字体: 打印 收藏

大家都知道一级建造师证书价值及含金量逐年升高,从而引来更多的报考一级建造师的人报名。正因为这样,一级建造师考试的竞争人数还是很多的。如下是小编精选的一级建造师要点,希望对各位考生有所帮助。

不受合同法调整的主要关系类型

目前,部分合同虽称之为“合同/协议”,但却不受合同法调整,主要有如下几类:

1.有关身份关系的合同

如婚姻合同(婚约)适用《婚姻法》、收养合同适用《收养法》等专门法。

2.有关政府行使行政管理权的行政合同

政府依法进行社会管理活动,属于行政管理关系,适用各行政管理法,不适用合同法,例如政府特许经营合同、公务委托合同(如税款代扣合同即是)、公益捐赠合同、行政奖励合同、行政征用补偿合同等。这些合同不是基于平等自愿的原则订立的,因此不是民事合同。

但是,当政府作为平等的民事主体与他人订立有关民事权利义务的合同时,应受合同法调整,例如一般政府采购行为(诸如新建大楼、修缮房屋,购买办公文具等)所订立的合同。再如国家以国有资产所有者身份参与出资、转让股权所订立的合同。

3.劳动合同

在我国,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合同适用《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专门法。

4.政府间协议

国家或者特别地区之间协议,适用国际法,如国家之间各类条约、协定、议定书等。

以上就是为大家分享的一级建造师考试要点,建设工程教育网将持续关注2020年一级建造师考试的相关信息。更多2020年一级建造师考试内容,尽在建设工程教育网一级建造师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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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报 名 时 间

    6月7日起

  • 大纲 / 教材

    1月陆续公布

  • 准考证打印

    考前10日至一周内

  • 考 试 时 间

    9月7、8日

  • 考 试 成 绩

    考试结束后3个月左右

  • 合格证领取

    考后3个月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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