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南通市一级建造师考试报名注意事项
一、请广大考生报考前仔细阅读南通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公布的《关于2018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通人社考〔2018〕17号),严格按照考试通知上的要求进行报名审核准备。2018年度报名将执行全省统一要求的属地化管理规定,只接受现工作单位在南通地区或户籍为南通的人员报考。
二、根据人社部第31号令第十条规定:应试人员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由证书签发机构宣布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三、一级建造师考试现场审核可以由他人代为进行,委托人需与受托人签订资格审核委托书(见附件),受托人携带资格审核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和委托人审核材料原件、复印件即可。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联系方式须全部留存,否则委托审核材料不予接收。
附件:委托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