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2016年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生须知
1.报考人员必须在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内准确填写报名表格,并对输入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承担责任。
2.资格审核后,修改报考信息的需再次进行现场审核。
3.新考生及需现场审核的老考生必须将报名表交至所属报名点审核,审核通过并完成缴费后,报名方可生效。
4.网上报名后报名信息必须确认,才能进入资格审核状态。
5.应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考场规则”,并按有关要求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6.考生应诚信参考,自觉遵守《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12号),在考试结束后,考试机构将进行雷同试卷的认定和处理。
7.《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三个科目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共包括10个专业(建筑工程、公路工程、铁路工程、民航机场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通信与广电工程、矿业工程、机电工程),试卷包括主观题和客观题,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采用网络评卷,考生答题时应认真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答题卡首页),严格按照要求,在有效区域内作答,超出区域作答无效。主观题用黑色墨水笔在答题纸上作答,不得使用其他颜色的钢笔、铅笔、签字笔,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
8.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及橡皮、无声无编程功能的计算器。考场上备有草稿纸,供考生使用,考后收回。考生不得携带移动电话、电子手表、平板电脑、电子记事本等电子设备进入考场,已带入考场的要切断电源(及闹铃),并与其他物品一同存放在指定位置,不得带至座位。
9.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为滚动考试(每两个考试年度为一个滚动周期),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参加1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增报专业)的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成绩合格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