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工程师土建控制: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的依据
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的依据
1.相关的法律法规
2.有关合同及合同文件(承包、勘察设计、购销、监理、基坑监测)
确定各方是否按合同实施其活动,探寻产生事故的可能原因。
例如:施工单位是否在规定时间内通知监理机构进行隐蔽工程的验收。
3.质量事故的实况资料
(1)施工单位的质量事故调查报告
事故发生后,施工单位写出调查报告,提交项目监理机构和建设单位。
(2)项目监理机构所掌握的质量事故相关资料
内容大致与施工单位调查报告中的内容相似,可用来与施工单位所提供的情况对照、核实。
①发生的时间、地点、工程部位。
②发生的简要经过,造成损失状况,伤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③发展变化的情况(是否继续扩大,是否已稳定)。
④事故原因的初步判断。
⑤质量事故调查中收集的有关数据和资料。
⑥涉及人员和主要责任者的情况。
4.有关的工程技术文件、资料和档案
(1)设计文件
·核查施工质量是否符合设计的规定
·核查设计中是否存在问题或缺陷
(2)与施工有关的技术文件、档案和资料
·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施工计划
·施工记录、日志
·有关建筑材料的质量证明资料
·现场制备材料的质量证明资料
·事故后,事故状况的观测、试验记录或试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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