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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工程师理论和法规知识点:建设工程监理相关法律

2021-08-20 16:16   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 字体: 打印 收藏

建设工程监理相关法律:

建设工程法律是指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通过的规范工程建设活动的法律规范,以国家主席令形式予以公布。

《建筑法》主要内容:

《建筑法》是我国工程建设领域的一部大法,以建筑市场管理为中心,以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为重点,主要包括:建筑许可、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建筑工程监理、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和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等方面内容。

1.建筑许可

建筑许可包括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和从业资格两方面。

(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

1)施工许可证的申领。

建设单位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①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②依法应当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已经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土地规划、工程规划】

③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

④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施工招标在前、领施工许可证在后】

⑤有满足施工需要的资金安排、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

⑥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

2)施工许可证的有效期。

①建设单位应当自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3个月内开工。因故不能按期开工的,应当向发证机关申请延期;延期以两次为限,每次不超过3个月。既不开工又不申请延期或者超过延期时限的,施工许可证自行废止。

②在建的建筑工程因故中止施工的,建设单位应当自中止施工之日起1个月内,向发证机关报告,并按照规定做好建筑工程的维护管理工作。建筑工程恢复施工时,应当向发证机关报告。中止施工满1年的工程恢复施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报发证机关核验施工许可证。

(2)从业资格。从业资格包括工程建设参与单位资质和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两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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