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工程师考点精讲:施工质量管理
2021年监理工程师考试时间已确定,为5月15日、16日,留给2021年监理考生的备考时间不多了,建设工程教育网小编为考生整理了监理工程师各科目的相关考点,希望能够对大家的复习有所帮助。
考点五:施工质量管理
1.质量检查
材料和设备的检验:无论哪一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均由承包人进行检验;
施工部位的检查:执行自检、互检和工序交叉检验制度,尤其做好工程隐蔽前的质量检查;
现场工艺试验:对大型的现场工艺试验,必要时,还应编制工艺试验措施计划,报送监理人审批。
2.监理人的质量检查和试验
(1)监理人应与承包人共同进行材料、设备的试验和工程隐蔽前的检验。收到承包人共同检验的通知后,监理人既未发出变更检验时间的通知,又未按时参加,承包人为了不延误施工可以单独进行检查和试验,将记录送交监理人后可继续施工。此次检查或试验视为监理人在场情况下进行,监理人应签字确认。
(2)材料、设备和工程的重新检验和试验,不符合合同要求,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由承包人承担;符合合同要求,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并支付承包人合理利润。
(3)隐蔽工程的重新检验
监理人对已覆盖的隐蔽工程部位质量有疑问时,可要求承包人对已覆盖的部位进行钻孔探测或揭开重新检验。结果证明不符合合同要求,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由承包人承担;结果证明符合合同要求,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并支付承包人合理利润。
3.发包人在到货7天前通知承包人,承包人会同监理人在约定的时间内,在交货地点共同进行验收。甲供材在验收后,由承包人负责接收、保管和施工现场内的二次搬运所发生的费用。发包人要求向承包人提前接货的物资,承包人不得拒绝,但发包人应承担承包人由此增加的保管费用。
4.承包人使用的施工设备不能满足合同进度计划或质量要求时,监理人有权要求承包人增加或更换施工设备,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由承包人承担。
未经监理人同意,不得将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中的任何部分运出施工场地或挪作他用。
对目前闲置的施工设备或后期不再使用的施工设备,经监理人根据合同进度计划审核同意后,承包人方可将其撤离现场。
报考指南
报 名 时 间
预计3月起
大纲 / 教材
预计1月陆续公布
准考证打印
考前10日至一周内
考 试 时 间
预计5月中旬
考 试 成 绩
考后2个月左右
合格证领取
考后3个月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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