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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工程师考点精讲:合同法律关系的构成

2021-02-06 14:10   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 字体: 打印 收藏

2021年监理工程师考试时间已确定,为5月15日、16日,留给2021年监理考生的备考时间不多了,建设工程教育网小编为考生整理了监理工程师各科目的相关考点,希望能够对大家的复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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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点一:合同法律关系的构成

1.合同法律关系包括合同法律关系主体、合同法律关系客体、合同法律关系内容三个要素。

2.合同法律关系主体是参加合同法律关系,享有相应权利、承担相应义务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为合同当事人。

3.作为合同法律关系主体的自然人必须具备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4.法人应当具备的条件:依法成立;有必要的财产或经费;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5.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是自然人,依照法律或法人组织章程的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法人以它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

6.法人可以分为企业法人和非企业法人两大类,非企业法人包括行政法人、事业法人、社团法人,从成立之日起具有法人资格。企业法人依法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后取得法人资格。

7.其他组织

主要包括:法人的分支机构,不具备法人资格的联营体、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等。

这些组织应当是合法成立、有一定的组织机构和财产,但又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组织。其他组织与法人相比,其复杂性在于民事责任的承担较为复杂。

8.合同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参加合同法律关系的主体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包括物、行为、智力成果。

9.货币作为一般等价物也是法律意义上的物,可以作为合同法律关系的客体,如借款合同等。

10.智力成果是通过人的智力活动所创造出的精神成果,包括知识产权、技术秘密及在特定情况下的公知技术。如专利权、工程设计等,都有可能成为合同法律关系的客体。

11.合同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指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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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预计3月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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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考前10日至一周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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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预计5月中旬

  • 考 试 成 绩

    考后2个月左右

  • 合格证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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