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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监理工程师复习资料:安装工程一切险

2020-10-20 14:55   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 字体: 打印 收藏

【安装工程一切险】

1.安装工程一切险的除外责任

■由于超负荷、超电压、碰线、电弧、漏电、短路、大气放电及其他电气原因造成电气设备或电气用具本身的损失;

■施工机具、设备、装置失灵造成本身的损失。

2.安装工程一切险的保险期限

■通常应以整个工期为保险期限。

■一般是从被保险项目被卸至施工地点时起生效到工程预计竣工验收交付使用之日止。

■如验收完毕先于保险单列明的终止日,则验收完毕时保险期也终止。

【施工企业职工意外伤害险】(2020年重大修改)

1.施工企业职工意外伤害险

■鼓励建筑施工企业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施工企业一般办理建筑施工人员团体意外伤害险。

■投保人:施工企业或其他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的团体。

■被保险人:16-65周岁

■投保人数:按被保险人人数投保时,其投保人数必须占约定承保团体人员的75% 以上,且投保人数不低于5人 。

2.责任范围(被保险人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

项目 内容
身故保险责任 死亡:按保险金额给付死亡保险金,保险责任终止。 

下落不明:经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按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被宣告死亡后生还的:应于知道或应当知道被保险人生还 后30日内退还身故保险金。

伤残保险责任 ■合同所列残疾程度之一的:按该表所列给付比例乘以保险金额给付残疾保险金。 

■如第180日治疗仍未结束的:按第180日的身体情况进行残疾鉴定,据此给付残疾保险金。

3.除外责任

■投保人的故意行为。

■被保险人自致伤害或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因被保险人挑衅或故意行为而导致的打斗、被袭击或被谋杀。

■被保险人妊娠 、流产、分娩、疾病、药物过敏。

■被保险人接受整容手术及其他内、外科手术导致的医疗事故。

■被保险人未遵医嘱,私自服用、涂用、注射药物。

■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失踪而被法院宣告死亡者。

■任何生物、化学、原子能武器、原子能或核能装置所造成的爆炸、灼伤、污染或辐射。

■恐怖袭击。

4.不承担保险责任的期间(四期)

■战争、军事行动、暴动或武装叛乱等其他类似情况期间。

■被保险人从事非法 、犯罪活动期间。

■被保险人醉酒或受毒品、管制药物的影响期间。

■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或无有效资质操作施工设备期间。

5.保险期间

项目 保险期间
按照被保险人人数计收保险费的 ■保险期间为1年或根据施工项目期限的长短确定 

起点:自保险人同意承保、收取保险费并签发保险单的次日零时起 

终止:至约定的终止日的24 时止

按照建筑工程项目总造价或建筑面积计收保险费的 起点:自施工工程项目被批准正式开工,并且投保人已交付保险费的次日(或约定保险期间开始之日)零时起 

终止:至施工合同规定的工程竣工之日止

6.特殊情况下的保险期间

项目 内容
提前竣工的 保险责任自行终止
工程延长工期 需书面通知保险人并办理保险期间顺延手续
工程停工 ■需书面通知保险人并办理保险期间顺延手续 

■工程停工期间,保险责任中止,保险人不承担保险责任

工程重新开工 ■投保人可书面申请恢复保险合同效力 

■累计有效保险期间不得超过保险合同对

保险期间的约定

保险合同期间届满工程仍未竣工的 需办理续保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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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报 名 时 间

    预计3月起

  • 大纲 / 教材

    预计1月陆续公布

  • 准考证打印

    考前10日至一周内

  • 考 试 时 间

    预计5月中旬

  • 考 试 成 绩

    考后2个月左右

  • 合格证领取

    考后3个月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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