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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人向承包人的索赔:投资控制知识点

2020-09-07 18:27   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 字体: 打印 收藏

1.工期延误索赔(承包商责任)

◆4个因素:发包人盈利损失;由于工程拖期而引起的贷款利息增加;工程拖期带来的附加监理费;由于工程拖期不能使用,继续租用原建筑物或租用其他建筑物的租赁费。

2.质量不满足合同要求索赔

◇追究责任;如果承包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未完成缺陷修补工作,发包人有权雇佣他人来完成工作,发生的成本和利润由承包人负担。

3.承包人不履行的保险费用索赔

◇发包人可以投保并保证保险有效,发包人所支付的必要的保险费可在应付给承包人的款项中扣回。

4.对超额利润的索赔

◇可能:工程量增加很多;法规变化,成本降低。

5.发包人合理终止合同或承包人不正当地放弃工程

◇新承包商所需的工程款与原合同未付部分的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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