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监理工程师考试专用条件需要约定的项目资料已经提供给大家,2020年监理工程师考试时间9月5、6日,在考试之前建设工程教育网小编将持续为考生更新监理工程师考试知识点,希望成为大家备考监理工程师考试的得力小帮手。
2020年监理工程师考试《基本理论与法规》知识点:专用条件需要约定的项目资料已经准备好啦,大家快来学习吧!
基本理论与法规知识点:专用条件需要约定的项目
1.定义与解释
(1)合同语言文字。
(2)合同文件解释顺序。合同双方可在专用条件中明确约定建设工程监理合同文件的解释顺序。
2.监理人义务
(1)监理的范围和工作内容
(2)监理与相关服务依据
(3)项目监理机构和人员
(4)履行职责:
◆对监理人的授权范围
◆监理人要求承包人调换其人员的权限
(5)提交报告
(6)使用委托人的财产
3.委托人义务
(1)委托人代表
(2)答复
4.违约责任
(1)监理人的违约责任
◆赔偿金=直接经济损失×正常工作酬金÷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
(2)委托人的违约责任。
◆逾期付款利息=当期应付款总额×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拖延支付天数
5.支付
(1)支付货币。
(2)支付酬金。
6.合同生效、变更、暂停、解除与终止
(1)生效
(2)变更
◆非监理人原因导致的变更(包括因法律法规、标准颁布或修订),导致监理人履行合同期限延长、内容增加时,应视为附加工作。
附加工作酬金=本合同期限延长时间(天)×正常工作酬金÷协议书约定的监理与相关服务期限(天)
◆监理与相关服务工作停止后的善后工作以及恢复服务的准备工作
附加工作酬金=善后工作及恢复服务的准备工作时间(天)×正常工作酬金÷协议书约定的监理与相关服务期限(天)
◆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增加
正常工作酬金增加额=工程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增加额×正常工作酬金÷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
◆监理人正常工作量的减少
7.争议解决
(1)调解;(2)仲裁或诉讼。
8.其他
(1)检测费用;(2)咨询费用;
(3)奖励
奖励金额=工程投资节省额×奖励金额的比率(由合同双方协商确定)
(4)保密
(5)著作权
9.补充条款
●除上述约定外,合同双方的其他补充约定应以补充条款的形式体现在专用条件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