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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工程师合同管理知识点:承包人违约的情况

2021-08-23 15:09   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 字体: 打印 收藏

监理工程师备考已经开始,建设工程教育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监理工程师合同管理知识点,希望大家在备考的初期就能跟紧小编的步伐,一步一个脚印学好监理工程师。    

  承包人违约的情况

  ■私自将合同的全部或部分权利转让给其他人,将合同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转移给其他人;

  ■未经监理人批准,私自将已按合同约定进入施工场地的施工设备、临时设施或材料撤离施工场地;

  ■使用不合格材料或工程设备,工程质量达不到标准要求,又拒绝清除不合格工程;

  ■未能按合同进度计划及时完成合同约定的工作,已造成或预期造成工期延误;

  ■缺陷责任期内未对工程接收证书所列缺陷清单的内容或缺陷责任期内发生的缺陷进行修复,又拒绝按监理人指示再进行修补;

  ■承包人无法继续履行或明确表示不履行或实质上已停止履行合同;

  ■承包人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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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报 名 时 间

    预计3月起

  • 大纲 / 教材

    预计1月陆续公布

  • 准考证打印

    考前10日至一周内

  • 考 试 时 间

    预计5月中旬

  • 考 试 成 绩

    考后2个月左右

  • 合格证领取

    考后3个月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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