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工程师合同管理知识点:保修期
监理工程师备考已经开始,建设工程教育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监理工程师合同管理知识点,希望大家在备考的初期就能跟紧小编的步伐,一步一个脚印学好监理工程师。
保修期
■自实际竣工日起算,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工程质量保修范围、期限和责任。
■对于提前验收的单位工程起算时间相应提前。
■承包人对保修期内出现的不属于其责任原因的工程缺陷,不承担修复义务。
【补充】缺陷责任期和保修期的区别
■保修期是2000年1月国务院发布的第279号令《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规定的
■缺陷责任期是《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建质【2005】7号文)规定的
■缺陷责任期和保修期起点相同,但终点不同,应用不同
报考指南
报 名 时 间
预计3月起
大纲 / 教材
预计1月陆续公布
准考证打印
考前10日至一周内
考 试 时 间
预计5月中旬
考 试 成 绩
考后2个月左右
合格证领取
考后3个月左右
阅读排行
关注更多
立即扫码添加学习顾问
报考指导
考情速递
备考计划
帮你选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