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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工程师合同管理知识点: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时的处理

2021-08-06 14:29   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 字体: 打印 收藏

监理工程师备考已经开始,建设工程教育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监理工程师合同管理知识点,希望大家在备考的初期就能跟紧小编的步伐,一步一个脚印学好监理工程师。    

  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时的处理(2020年新增)

  ■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有确定的按约定)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

  (无约定时已物先于人保)

  ■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他物或人保由债权选择)

  ■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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