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7-24 15:08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关于本市开展注册建造师变更注册、注销注册、 证书遗失补办等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一级建造师注册实施办法》(建市[2007]101号)的有关规定,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本市将进行一级、二级注册建造师变更注册、注销注册、证书遗失补办(含污损更换)等工作。
有关网上申报具体事项,包括提交和携带的材料、受理时间和地点等,请在 “上海建筑建材业”网站(http://www.ciac.sh……cn)“人员”栏目中查询。
一、二级注册建造师增项注册和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变更注册、注销注册、证书遗失补办等事项,将另行通知。
上海市建筑业管理办公室
二○○八年七月二十四日
1、凡本网注明“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建设工程教育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本网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2、本网部分资料为网上搜集转载,均尽力标明作者和出处。对于本网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的,请作者与本网站联系,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处理。
本网转载之作品,并不意味着认同该作品的观点或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请与著作权人联系,并自负法律责任。
3、本网站欢迎积极投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