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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经纪合同的涵义、作用和特点

2008-05-14 10:21   来源: 字体: 打印 收藏

  合同是指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房地产经纪合同的涵义是房地产经纪人为委托人提供房地产交易等事物的劳务而与委托人约定订立的协议形式。

  其主要特点:

  ①房地产经纪合同是双务合同。双务合同是指一方当事人所享有的权利就是他人当事人所负担的义务。

  ②房地产经纪合同是有偿合同是有偿合同。有偿合同是指当事人取得权利必须支付相应代价的合同。

  ③房地产经纪合同一般为书面形式的合同。房地产经纪合同是一种劳务合同,不是直接表现房地产交易关系的合同,可以是不要式合同。

  ④房地产经纪合同主要是从合同。从合同的特点在于它不能独立存在,必须以主合同的存在并有效为前提。

  其作用是:有效保障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和保证市场交易的安全与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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