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11月1日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对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作出了明确的规定。阐明了通过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从业人员应达到的以下要求:
一、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
首先是必须掌握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知识。法律法规中有很多关于安全生产的内容,这些内容是建筑施工企业搞好安全生产的工作指南和行为规范,从业人员必须了解和掌握。
其次是必须掌握有关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知识。建筑施工是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到安全生产过程的危险源也非常多,对任何一个危险源未进行识别和评价并采取有效的控制措施,都可能导致事故发生。从业人员作为建筑施工企业活动的具体操作者,必须掌握与生产有关的安全知识,只有这样,才能保障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保障从业人员本身的生命安全和健康。
第三是必须掌握有关的事故应急救援和逃生知识。在可能导致从业人员生命危险的紧急情况下,从业人员应当了解掌握有关事故应急救援和逃生知识。
二、熟悉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为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了一系列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主要是以部门令的形式和规范性文件发布。地方政府也根据本地区的实际,制定了一些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包括地方性法规和政府部门规章等。对这些规章制度,从业人员应当了解和掌握,做到心中有数。同时,建筑施工企业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制定了许多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这些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是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具体化,是从业人员工作的准则、行动的指南,从业人员应当认真学习,积极参加安全教育和培训,以便熟悉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工作岗位的安全生产,是整个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的基础。只有切实抓好每个工作岗位的安全,才能确保整个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因此,建筑施工企业要加强岗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使从业人员熟练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提高安全操作技能,降低每个岗位的事故发生率。 要达到以上要求,就必须加强安全生产的教育与培训,这也是安全生产的前提条件,从目前建筑业的人员素质来看,在施工现场的作业人员80%以上来自农村,其素质和自我防护意识较差,因此,如何抓好全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使之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以进一步提高行业职工安全管理和安全生产的业务素质,就成为建筑施工企业搞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环节。本文从以下几个方面来阐述如何开展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安全教育与培训工作是一个系统工程,从管理的角度,涉及到企业管理的多个领域和部门,从安全教育与培训工作本身的角度,安全教育与培训工作是贯穿了计划、实施、评估(检查)、改进等几个子过程的PDCA循环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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