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职办[2008]10号
关于做好南宁市 2008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人事(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职改办,市属有关单位:
根据自治区人事厅、自治区建设厅《关于印发<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桂人发[2005]68号)》及自治区人事厅办公室、自治区建设厅办公室《关于做好我区2008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桂人办发[2008]70号)精神,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现将我市2008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日期 |
考试时间 |
科目 |
6月21日 |
上午 9:00-12:00 |
建设工程施工管理 |
6月21日 |
下午 3:00- 5:00 |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
6月22日 |
上午 9:00-12:00 |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设置6个专业类别: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矿业工程和机电工程。考生可根据专业学历、业务专长和实际工作需要选择其中一个专业类别报考。考生参加考试应自备2B铅笔、橡皮、蓝(黑)色钢笔、签字笔(圆珠笔)。
二、报考条件
(一)凡遵纪守法并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等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均可报名参加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二)符合报名条件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免考相应科目:
1、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可免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科目。
2、取得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取得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可免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科目。
(三)已取得某一个专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的人员,可根据工作实际需要,选择另一个《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考试。考试合格后核发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三、考试成绩管理
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全部3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四、考务工作安排
(一)广西区内报考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采用网上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核、缴费方式。
(二)全区报名截止时间为2008年4月28日
1、全区统一网上报名时间:2008年4月18日至4月28日下午5时(全天24小时),报考人员可在上述时间登陆广西人事考试网(网址:www.gxpta.com.cn),点击“网上报名”栏目进入报名系统。
2、南宁市现场资格审核、缴费时间:2008年4月18日至4月28日(工作日办理,上午8:00~12:00,下午14:30~16:30),南宁市报考人员必须在上述时间携带报名表及有关材料到南宁市人才培训考试中心(建政路3号大院综合楼3楼,自治区测绘局旁边,联系电话:5624161)办理资格审核和缴费手续。报考人员若未按规定时间进行资格审核、缴费视为放弃报名。
(三) 报名手续
1、报考二级建造师由本人申请,并上网填写《广西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在网上打印报名表,同时上传一寸正面免冠彩色近照(具体操作按网上“照片上传说明”进行)。经所在单位初审同意并加盖公章。携带报名表、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证件、证书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符合免试科目条件的须提供相关单位证明材料,按规定时间到南宁市人才培训考试中心办理资格审核、缴费手续。
2、经区物价局同意,今年暂按桂价费[2005]398号文规定收费,报考人员缴纳报名费每人次10 元;综合知识(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科目)考试费每人每科65元,专业知识(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考试费每人每科 90元。
(四)2008年6月中旬报考人员可登陆广西人事考试中心网站打印准考证(必须打印出照片,自贴照片无效)。考试时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才允许进入考场。
五、考点设置
2008年度广西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将视考生分布情况在有关市设置考点,请报考人员关注广西人事考试网上的具体通知。
南宁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南 宁 市 人 才 培 训 考 试 中 心 二○○八年四月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