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市2008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常人函[2008]16号
各区县(市)人事局、建设局,省直及中央在常各单位人事(职改)部门:
根据省人事厅、省建设厅《关于做好我省2008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湘人函[2008]32号)精神,为做好我市2008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组织管理
我省2008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由省人事厅、省建设厅统一部署,市(州)人事、建设部门组织报名,全省统一组织考试,报省职改部门划定合格线。考试合格人员颁发由省人事厅统一印制、省人事厅和省建设厅共同用印的湖南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二、考试时间及科目
我省2008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时间为2008年6月21日至22日。考试设《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3个科目。
2008 年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级别为“考三科”的专业类别已进行了调整,原“房屋建筑”、“装饰装修”不再开考,合并为“建筑工程”;原“矿山”、“冶炼(土木部分内容)”不再开考,合并为“矿业工程”;原“电力”、“石油化工”、“机电安装”、“冶炼(机电部分内容)”不再开考,合并为“机电工程”,调整合并后共设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矿业工程和机电工程六个专业类别。2007年报名参加调整前专业类别考试且部分科目合格的人员,2008年需要继续参加考试的,一律按合并后的专业类别报考,2007年度考试成绩有效。各科目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6月21日上午 9:00-12:00 建设工程施工管理
6月21日下午 15:00-17:00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6月22日上午 9:00-12:00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两个科目的题型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的试题包括客观题和主观题,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主观题用黑色、蓝色钢笔或签字笔在答题纸上作答。
三、报名条件及获得执业资格证书条件
我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的报名条件按湘人发[2004]97号的有关规定执行,条件如下:
凡遵纪守法并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等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可报名参加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根据建设部建筑市场管理司建市监函[2005]44号文件规定,符合报名条件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免考相应科目:
(1)取得二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具有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等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可免《建设工程施工管理》考试;
(2)取得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或取得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可免《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考试;
(3)已取得某一个专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的人员,可根据工作实际需要,选择“增设专业”报考其他专业类别。考试合格后核发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滚动和非滚动两种管理办法。报考3个科目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的考试,即可获得执业资格证书;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执业资格证书。
四、考试类别、级别、专业及科目代码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的考试类别、级别、专业及科目代码见附件1.增设专业考试的考生考试级别为“9”。
五、报名时间、地点及程序
(一)我市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日期为2008年5月5日-7日。报名地点:常德市政务中心五楼市人事局窗口。联系电话:0736-7257199.
(二)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的报考程序如下:
1、报考人员申请并填写《资格考试登记表》(见附件2),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年限证明、3张近期同底免冠1寸照片以及已填涂的“报名信息卡”。《资格考试登记表》由所在单位签署审核意见。免试人员还需提供一级或二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和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增设专业参考人员须提供原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复印件请贴在报名表后面。
2、各区县(市)报考人员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统一携带上述申报资料到当地人事考试部门报名,各区县(市)职改办会同业务主管部门进行报考资格审查;市直、省直及中央在常单位报考人员的申报材料由所在单位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统一送市政务中心五楼市人事局窗口报名,市职改办会同市建设局对申报材料进行报考资格审查。
《资格考试登记表》、“报名信息卡”、《报考手册》等报名材料,可到市政务中心五楼市人事局窗口领购。
六、工作要求
各地在组织报名时,必须严格掌握报考条件,认真核对报考人员的身份和资格,并注意审核身份证的有效期限,对弄虚作假的,要严肃查处。经审查,对符合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须在其《资格考试登记表》上签署“同意免试部分科目”的审核意见,以示负责。根据人事部办公厅人办发[1996]52号文件规定,省职改办将在发证前对各市、州报考人员进行审查,凡不符合报考条件而通过考试的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资格并追究有关单位当事人的责任。
七、书籍征订
我市2008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的考试辅导教材征订发行由市建设局(电话:7719627,7718620)组织进行,考生自愿征订教材。
附件:1、2008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代码表
2、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登记表
常 德 市 建 设 局 常 德 市 人 事 局 二○○八年四月二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