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3-21 08:43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公告第829号
现批准《工业设备及管道绝热工程施工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126-2008,自2008年8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1.0.4、 3.1.3(3)、3.2.1、4.1.3、4.3.1、4.3.6、5.1.10、5.8.2(2、6)、5.8.3(6)、5.9.4(2)、 5.11.10、5.13.6、5.13.11(2)、5.13.12、7.1.14、7.1.16、8.0.1、8.0.3、8.0.7(1、4)条 (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工业设备及管道绝热工程施工规范》GBJ126-89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二○○八年三月十日
1、凡本网注明“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建设工程教育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本网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2、本网部分资料为网上搜集转载,均尽力标明作者和出处。对于本网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的,请作者与本网站联系,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处理。
本网转载之作品,并不意味着认同该作品的观点或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请与著作权人联系,并自负法律责任。
3、本网站欢迎积极投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