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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四川盛德房地产开发公司等8家企业申报房地产开发企业一级

2008-03-20 08:32    【  【打印】【我要纠错】

建办受理函[2008] 6号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房地局),各申报企业:

  根据《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77号),建设部住宅与房地产业司组织了一级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的初评工作。为保证评审质量,增加工作的透明度,现将初评合格的四川盛德房地产开发公司等8家企业在“中国住宅与房地产信息网(www.realestate.gov.cn)”和建设部网站 (www.cin.gov.cn)上进行公示,以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2008年3月19日至4月1日,如有不同意见需要反映的,请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将反映的情况寄(送)到建设部住宅与房地产业司或办公厅受理办(邮寄的材料以邮戳日期为准)。单位反映情况要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真实的联系电话、地址、邮编。

  来信请寄:建设部住宅与房地产业司或建设部办公厅受理办

  联系电话:住宅与房地产业司   010-58933057

  办公厅受理办       010-58933774

  通讯地址:北京市三里河路9号

  邮政编码:100835

  附件:初评合格的一级资质房地产开发企业名单

  建设部办公厅
二○○八年三月十九日

初评合格的一级资质房地产开发企业名单

  1、四川盛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北京科技园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新疆城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4、济宁盛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5、山东华安房地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6、湖州美欣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7、运城市金鑫房地产有限公司

  8、上海爱家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郑 重 声 明

  近期,有地方主管部门、企业向我司反映,部分媒体单位称建设部委托其对初评合格的一级资质房地产开发企业集中进行公告展示等活动,强令企业交费,称不交费就无法取证。我司郑重声明,我司在企业资质申请、受理、评审、公示、补充材料、打印证书各环节均不收取企业费用,也未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借资质审查名义开展有关活动向申报企业收取费用。 请有关企业提高警惕,避免上当受骗。如发现上述问题和线索,可向我司进行举报,或直接向公安部门报案。

延伸阅读:房地产 申报 房地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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