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保教育|选课中心|网校名师|建筑题库|课程试听|直播课堂|免费资料|建筑书店|实务讲堂|网校介绍|帮助|客服|首页
建设工程教育网——网上辅导

[监理]各种行为能力人区别

2007-12-31 20:18  【 】【打印】【我要纠错

  学员咨询:

  自然人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老师:这三类人是怎么区分的?

  教师解答:

  1、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指自然人通过自己独立的行为行使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的能力。
  我国法律规定:十八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又称为“不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是指自然人在一定范围内具有民事行为能力,超出一定范围不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我国的法律规定,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3、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

建设工程教育网原创·严禁转载

延伸阅读: 监理 行为能力 
收藏分享:
| 更多
精品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