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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合同的法律后果

2008-1-2 11:26  【 】【打印】【我要纠错

  学员咨询:

  题目:双方恶意串通,订立的损害国家或第三人利益的合同,其法律后果是( )。

  A.返还财产
  B.追缴财产
  C.赔偿损失
  D.继续履行

  答案:B

  老师:无效合同的法律后果是三种,本题为什么只选一种?

  教师解答:

  参见《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教材P35,处理无效合同的法律后果有三种,每种处理方式有其特定的条件。

  1.返还财产是处理无效合同的主要方式,建设工程合同如果无效采取返还财产。

  2.赔偿损失的前提是合同被确认无效后,有过错的一方应赔偿对方因此受到的损失。

  3.追缴财产,归国所有的前提是双方恶意串通,损害国家或者第三人的利益。涉及到损害国家利益的才用“追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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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阅读: 监理 合同 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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