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4-13 16:51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关于组织推荐申报《建设部“十一五”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技术目录》项目的通知
建科综函[2007]59号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及有关部门,计划单列市建委(建设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国资委直属有关单位,部直属有关单位:
为推进“十一五”期间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应用,引导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应用的技术发展,加强对建设部、财政部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项目的技术支撑,依据《建设领域推广应用新技术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09号)、《建设部推广应用新技术管理细则》(建科[2002]222号)和实施《建设事业“十一五”重点推广技术领域》的要求,建设部决定组织编制《建设部“十一五”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技术目录》(以下简称“技术目录”)。
请按照申报指南(附件1)的要求,认真组织好本地区、本单位的推荐申报工作。按规定做好申报项目初审,在《申报书》(附件2)上签署审查意见,并加盖公章;推荐项目超过1项的地区和单位,需填写申报项目汇总表(附件3),并请于2007年5月 10日前报送到我司。我司委托建设部科技发展促进中心牵头负责项目申报的具体事宜。
建设部科技司 高雪峰 牛立平
电话:010-58933282
建设部科技发展促进中心 宋 凌 刘幼农
电话:010-58934233
传真:010-58934232
地址:北京市三里河路9号 邮编:100835
E-mail:ling_song@sina.com
附 件:
1. 《建设部“十一五”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技术目录》项目申报指南
2. 《建设部“十一五”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技术目录》项目申报书
3. 《建设部“十一五”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技术目录》申报项目汇总表
建设部科学技术司
二○○七年四月十日
附件:1、《建设部“十一五”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技术目录》项目申报指南
1、凡本网注明“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建设工程教育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本网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2、本网部分资料为网上搜集转载,均尽力标明作者和出处。对于本网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的,请作者与本网站联系,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处理。
本网转载之作品,并不意味着认同该作品的观点或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请与著作权人联系,并自负法律责任。
3、本网站欢迎积极投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