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07监理师考试3.10前报名
关于做好2007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事局考试中心,各地、州、市人事(劳动人事)局考试中心、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大专院校、人民团体、大中型企业人事部门,中央驻疆单位人事部门,驻疆中国人民解放军、武装警察部队干部(政治)部门:
根据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07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6]129号)精神,为做好我区2007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报名工作
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的管理工作由自治区人事厅与自治区建设厅共同负责组织实施。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负责考试的考务组织工作,自治区建设厅负责资格审查和考试用书的征订工作。
各地、州、市人事考试中心要与当地建设主管部门密切合作。加强对2007年度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的组织和领导,认真做好各个环节的工作,确保考试工作进行。
二、 考试科目及资格审查
根据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的规定,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设工程建设合同管理、工程质量投资进度控制、工程建设监理基本理论与相关法规和工程建设监理案例分析四个科目。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属滚动类考试,即参加全部四个科目考试的考生,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考试为合格;参加2个科目考试的(免试部分科目),必须当年通过考试科目方为合格。
资格审查与报名条件按照自治区新建注字[2000]008号文件规定执行。老考生不需再次资格审查,只需凭往年考试的档案管理号即可报名。新报考人员必须到当地建设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审查。
三、 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从即日起开始。报名截止时间为2007年3月10日。各地、州、市的报名点由当地人事考试中心与建设主管部门商定。并务必于2007年3月15日前上报报名信息。自治区直属各单位于3月12日到16日将报名表和报名信息卡报送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
四、 考试时间
考试定于2007年5月12日、13日举行。具体时间(北京时间)及科目如下:
5月12日 9:00-11:00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
5月12日 14:00-17:00 建设工程质量投资进度控制
5月13日 9:00-11:00 监理基本理论与相关法规
5月13日 14:00-18:00 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
五、 考试类别及科目代码
(1)考试类别
免试部分科目: 09
报考全部科目: 21
(2)科目代码
工程建设合同管理 11
工程建设质量、投资、进度控制 22
工程建设监理基本理论与相关法规 33
工程建设监理案例分析 44
六、 考场设置
根据国家关于执业资格类考试考点设置的有关规定,本次考试将视各地报名人数设立考点(乌鲁木齐地区、喀什地区、克拉玛依市)。具体事宜以准考证贴条为准,请各地在报名时向考生说明。
七、 注意事项
(1)2006年度参加过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的考生,在参加本年度考试时应填涂档案管理号并仔细核对。否则,上一年度的考试成绩将作废。
(2)考生报名时,使用统一制式的《人事考试报名表》和《人事考试报名信息卡》,报考全部科目和免试部分科目的考生一定要按本文件规定认真填涂考试类别代码和专业代码。各地、州、市人事考试中心在受理考生报名时应仔细审查其《人事考试报名信息卡》的填涂情况,特别注意考试类别和考试科目以及续考人员(老考生)的档案管理号是否填涂,避免出现双档案管理号的情况发生。报名时携带近期免冠照片2张,一张粘贴在准考证上,另一张粘贴在报名表上。
(3)2007年以前参加过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资格考试,2007年具备了免试部分科目条件的,应按新考生报名(不填涂原有的档案管理号)。否则,会影响到准考证号的编排。
(4)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蓝色墨水笔(签字笔)或圆珠笔、2B铅笔、橡皮和无声免套非立式无储存功能的计算器。答题所需草稿纸由考试中心统一发放(考生不得携带),考后收回。
4、为了便于考后的信息统计,人事部考试中心要求,报名时必须采集报考人员的学历、所学专业等信息,请各地在报名时加以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