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们

在线客服

帮助

24小时客服:010-82326699 400-810-5999

建设工程教育网 > 资讯中心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申报2008年度工程建设标准制订、修订项目计划的通知

2007-12-04 08:23    【  【打印】【我要纠错】

建办标函[2007]718号

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及有关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国家人防办,总后营房部,各有关协会,各有关单位:

  根据《工程建设国家标准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24号)、《工程建设行业标准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25号)的有关规定,为做好工程建设标准制订、修订项目年度计划的编制工作,现将申报2008年度工程建设标准制订、修订项目计划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应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为依据,以落实节能、节水、节材、节地、环保、资源综合利用、工程质量与安全以及修订现行工程建设标准的项目为重点。

  二、申报项目应以完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为目标,本着标准体系基础标准、通用标准项目优先,为国家经济建设重点服务的标准项目优先,促进工程建设技术水平提高的标准项目优先,经复审确定急需修订的标准项目优先的原则确定,以满足国家经济建设和工程建设发展的需要。

  三、申报项目包括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工程建设城建建工行业标准、建设部归口工业产品行业标准。

  四、项目申报单位应对申报项目进行立项可行性论证后,按《技术标准制订修订项目申请表》(下载网址:http://www.ccsn.gov.cn)的要求填写有关内容。其中,申报国家标准的项目应经主编部门同意;申报工程建设城建建工行业标准、建设部归口工业产品行业标准的项目,原则上应报相应的技术标准归口单位或技术标准委员会同意。

  五、请项目申报单位将《技术标准制订修订项目申请表》一式三份送我部标准定额司。报送材料的有关信息请在“国家工程建设标准化信息网”(http://www.ccsn.gov.cn)的“工作管理信息系统”上填报。

  六、2008年度工程建设标准制订、修订项目计划申报截止日期为2008年1月31日,请各有关单位按本通知的要求认真做好相关工作。

  联 系 人:吴路阳    赵霞

  电   话:010-58933043

  传   真:010-58934385

  电子信箱:wuly@mail.cin.gov.cn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办公厅
二○○七年十一月十九日

  附 件:

  1. 技术标准制订修订项目申请表.doc

延伸阅读:工程 建设 标准
收藏分享:论坛
分享到:
相关新闻
  • 特色班
    4大班次+2-3套全真模拟题
    提升学习效果
  • 精品班
    4大班次+2-3套全真模拟题+1套预测试题
  • 实验班
    3套全真模拟题+2套预测试题+考前冲关宝典
  • 定制班
    3套模拟题+3套预测题+考前冲关宝典+考前重点
  • 移动班
    以知识点为单元授课练习,
    强化重点、难点、考点
版权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建设工程教育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本网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2、本网部分资料为网上搜集转载,均尽力标明作者和出处。对于本网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的,请作者与本网站联系,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处理。
  本网转载之作品,并不意味着认同该作品的观点或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请与著作权人联系,并自负法律责任。
  3、本网站欢迎积极投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