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7年度职称评审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07年度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总局”)职称评审工作,根据人事部有关规定,结合总局工作实际,现就2007年度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2007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范围包括工程(含安全工程专业)、卫生、出版、图书资料、档案、新闻、经济、统计、会计、政工、艺术等11个系列。
二、申报基本条件
(一)学历和履职年限要求
1.按照国家《专业技术职务试行条例》和《实施意见》中各档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具体规定和要求,学历和履职年限具体可按下表所列要求掌握:
说明
①学位不等同于学历,获得学位证书而未取得学历证书者仍为原学历。
②表中所列年限:加*号为毕业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年限,对应档次为初聘专业技术职务;无*号为该档次职务的最低年限。
2.对于在职教育获得学历的人员,在申报工作中其年限可暂按如下要求掌握:
(1)取得在职教育大学本科学历2年以上,副高级任职资格满5年,可申报正高级资格;
(2)取得在职教育大学本科学历2年以上,中级任职资格满5年,可申报副高级资格;
(3)取得在职教育大学本科学历1年以上或大学专科学历2年以上,助理级任职资格满4年,可申报中级资格;
(4)取得在职教育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专业工作满1年;或取得在职教育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专业工作满3年,可申报助理级资格。
3.对于大学普通班学历(普通高校1970年至1976年入学的毕业生获得的学历),根据原国家教委办公厅、人事部办公厅教学厅字〔1993〕4号文件精神,在评定高级职称或聘任专业技术职务时,对于一些在专业工作中,业绩突出,水平、能力达到国家规定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条件的人员,可按有关规定申报、评审。
(二)论文要求
1.凡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必须提供至少1篇有正式刊号且为第一作者的论文。
2.凡申报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必须提供至少3篇在全国公开发行的省部级专业刊物上发表的且为第一作者的论文。
(三)外语要求
严格按照总局办公厅《关于调整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考试有关规定的通知》(安监总厅人事〔2007〕89号)文件规定执行。
(四)计算机应用水平
1.申报各系列各档次专业技术职务,必须取得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书,或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水平)考试合格证书。
2.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评聘中、高级职称时免于计算机应用能力(水平)考试:
(1)取得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含计算机及应用、计算机软件、计算机科学教育、软件工程、计算机器件及设备、计算机信息管理、计算机网络)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2)非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博士研究生毕业学历;
(3)非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硕士研究生毕业学历,评聘中级职称时免于计算机应用能力(水平)考试,评聘高级职称时需取得相应计算机合格证书;
(4)参加全国计算机软件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程序员及以上级别资格证书。
其它相关申报条件按国家的具体规定执行。国家颁布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考试和全国专业技术人员执(职)业资格考试的专业,按国家规定执行。
三、关于破格评审事宜
对于少数业绩突出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以破格申报。具体要求见附件1.
四、关于委托评审事宜
凡总局具备评审条件的系列,由总局统一组织进行评审;如确需委托评审的,在符合总局相关评审具体规定的同时,报送总局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总局人事培训司)审核后,统一办理委托手续。
五、关于平转评审事宜
专业技术人员应根据工作和岗位需要申报相应系列、档次的专业技术职务,任何个人和部门均不能随意变更申报系列。如确需变更的,需符合以下条件:
(一)专业相近的,需在现岗位工作1年以上,方可平转评审相应系列、相应档次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二)专业相差较大,属跨学科的,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需在本岗位工作不少于2年,专业培训时间不少于60学时;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在本岗位工作不少于3年,专业培训时间不少于100学时(培训要有有效的科目和学时证明),方可平转评审相应系列、相应档次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平转评审需重新履行申报手续(填写评审表、撰写工作总结、论文,参加相应级别的职称外语考试等)。经评审通过1年后,符合申报现专业技术系列高一档次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条件的,原专业技术职务的履职年限可累计计算。
对长期(10年以上)工作在专业技术岗位上的专业技术人员,因工作需要,调离现工作岗位不超过2年,符合原系列高一档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条件的,允许其参加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申报。
六、报送单位及时间
(一)报送单位
总局培训中心。
联系人:王继存张瑞华
联系电话:6446402864463978
需上报的有关表格,可登陆总局政府网站(网址:)直接下载填写。
(二)报送时间
2007年11月30日前。
请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切实做好本单位专业人员职称推荐、申报工作,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报送评审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1.晋升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破格条件
2.报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评审材料要求
3.关于调整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考试有关规定的通知(略)
二○○七年十月十日
附件1
晋升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破格条件
一、在具有全日制教育大学本科学历,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满3年的前提下,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中前6款中任意3项的,可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
1.作为主要完成人,获1项国家级科技成果奖或1项省部级科技成果一、二等奖,或两项省部级科技成果三等奖。
2.在全国性或行业性学术刊物或学术会议上公开发表过3篇以上专业论文,其中至少1篇为第一作者。
3.作为主要执笔人,公开出版过有学术价值或应用价值的专著,属合著的学术专著本人撰写部分不少于10万字。
4.担任单位部门以上技术负责人或三级甲等医院科主任满3年。
5.主持或作为技术业务骨干参加的大中型工程项目设计获2项以上省部级优秀设计二等奖,或在设计与施工结合中提出新措施、新方案,解决了关键技术难题,成效显著。
6.作为技术负责人或业务骨干进行施工的工程项目质量优良,获1项以上省部级优秀工程,或在施工中解决了关键技术难题,成效显著。
7.在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等技术工作中,解决过关键性技术难题,成效显著。
8.在经营管理实践中,实施系统、先进、科学的管理办法或措施,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9.在医疗卫生工作中,临床经验丰富,多次完成较大手术或解决疑难病症,在同行中有一定影响。
10.在思想政治工作中,成绩显著,受到厅局级单位表彰的。
11.年度或任职期满考核优秀的。
二、长期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但不具备规定学历的业务骨干,在符合上述破格条件中任2项的前提下,申报副高级职称还必须具备:
1.取得专科学历满15年,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20年,担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满5年。
2.中等专业学校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30年,担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满5年。
附件2
报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评审材料要求
为了保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对报送评审材料作如下要求:
一、应报材料
(一)应报基本材料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政工系列为《企业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申报表》,以下均简称《评审表》)。
报送份数由各单位根据干部管理权限确定,报送时应以人事部制的表样为准。
2.各种证件。包括:①所有学历的毕业证书复印件;②确认本人任职资格的文件(复印件),政工人员还应附上级组织部门的任命文件(复印件);③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件);④全国职称外语(古汉文、医古文)等级统一考试合格证书、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⑤计算机应用能力(水平)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⑥申报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的人员,须提供由财政部、人事部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发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⑦其他证书(如成果鉴定证书、获奖证书等)。按此顺序装订成册,封面采用统一格式(格式附后)。
所有证件及复印件须经人事部门审核,且复印件须加盖人事部门印章。
3.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需工作总结、答辩论文各1份;晋升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只需工作总结1份。封面采用统一格式(格式附后)。
工作总结按获得现专业技术职务后的业务工作及成绩逐年填写,字数高级不得少于3000字,中级不得少于2000字。
晋升正、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答辩论文应为任副高级、中级职务以来公开发表在正式刊物上的论文(不包括讲话、总结、介绍单位概况的文章等),且必须为第一作者,并应报送原件。
4.任现职以来公开发表在正式刊物上的论文或著作等,应报送原件。
5.《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年度拟晋升系列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情况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要求采用统一格式,上报时需电子文档和打印文档两种格式)。
各单位按照表格的项目规定,详细、简洁、实事求是地填写,其中“填报单位”应与最终的呈报单位公章名称一致。
6.《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评审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上报时要求采用统一格式,并且和《登记表》所排列先后顺序一致)。
工程、卫生系列各一式21份,政工系列17份,其他系列各一式13份。中级不需报送《一览表》。
各单位在正式上报前先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到总局(E-mail:mtrc@tom.com),待审查合格后,再打印报送。
(二)对应报材料的要求
申报新闻系列高、中级任职资格人员的材料中,对作品的种类、数量报送要求为:申报高级任职资格人员需报新闻、通讯、言论体裁的作品5篇,其中从事摄影、美术的需报各类题材作品5件;申报中级任职资格人员需报作品3篇(件)。
二、各种表格的填写
(一)《一览表》的填写
《一览表》内所有内容均要求打印上报,打印字体为宋体,字号为5号,且严格按照《一览表》的格式,不得改动。
1.破格晋升应在右上角“序号”处打印“P”符号,如
序号 | P 1 |
2.左上角的“申报资格名称”栏:应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名称填写,不需要注明细分专业,如申报工程系列高级职称,应填写“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或“高级工程师”等。
3.具体时间如“出生年月”、“毕业时间”、“获得时间”等栏应如实填写,不能随意更改。填写时,年份一律用4位数字表示,月份一律用2位数字表示,如1972年9月填为“1972.09”。
4.“全日制教育”和“在职教育”栏,填写的具体要求:
(1)“全日制教育”栏填写通过全日制教育获得的最高学历:“在职教育”栏填写以其他方式获得的最高学历。“毕业院校”和“所学专业”栏填写与学历相对应的毕业院校和专业。
(2)“学历”应填写接受教育的最高学历。各类成人高等院校毕业生,应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或经其认可的部门、单位出具的学历证明为依据;接受党校教育的,以各级党校出具的学历证明为依据。不能随意填写“相当××学力”。
(3)申报政工系列专业人员在党校学习获得的学历,均填入“在职教育”栏,并在研究生、大学或大专学历前加“中央党校”或“省(区、市)委党校”。
(4)接受学历教育“结业”或“肄业”的,应予注明,如:大学结业、研究生肄业等。
(5)获得学历同时也获得学位的,应同时填写,并写明何学科学位。如:通过全日制教育获得了大学本科学历、理学学士学位,就在“全日制教育”栏中的“学历”栏中填写“大学本科”,“学位”栏中填写“理学学士”。
(6)获得学历但没有学位的,或以同等学力攻读并获得学位的,按获得的学历或学位如实填写。如果一个人同时有这两种情况,且分别为其最高学历、学位,则这两种情况均填写。如:通过在职学习,先获得研究生学历(没有学位),后又以同等学力攻读学位,获得了工程硕士,则在“在职教育”栏中的“学历”和“学位”栏中分别填写,“毕业院校”和“所学专业”栏相应地要将两个毕业院校、专业填入(见下表)。
在职 教育 |
毕业院校 | ××大学; ××大学 | ||
所学专业 | 地质勘探与开发; 安全工程 |
学历 | 研究生 | |
毕业时间 | 1981.07; 2003.07 |
学位 | 工程硕士 |
5.“现专业工作年限”栏,指从事现在所晋升的专业技术职务的工作年限,如:如某同志原从事工作专业为“经济”,且年限为10年,现从事工作专业为“工程”,且年限为7年,而现在所晋升的专业技术职务为“高级工程师”,则在此栏应填写“7年”。
6.“年度考核结果”栏,应按照年度考核结果: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填写
7.“综合考核成绩”栏:
(1)工作成绩:从工作的计划性及措施的周到可行、履行岗位职责及完成工作任务情况、工作的质量与效率、工作中的改进创新、新技术的应用与推广、合理化建议、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等方面考核打分,突出的81~100分,较突出61~80分,一般的41~60分。
(2)业务能力:从对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动态和发展趋势的掌握程度、本岗位业务及相关专业知识的熟知程度、现代化生产技术管理方法的掌握程度、生产及技术管理工作的经验、独立分析和解决本专业领域关键性或复杂性技术问题的能力、组织能力等方面考核打分,能力高的81~100分,较高的61~80分,一般的41~60分。
(3)学历层次:按获得的最高学历打分,博士研究生为100分,硕士研究生为90分,研究生班(1996年1月1日前)、双学士为85分,大学本科为80分,大学普通班为70分,大学专科为60分,中专为35分,高中及以下为20分。
(4)答辩论文、答辩成绩和论文专著评分标准:
论文得分刊物级别 | 论文专著(每篇) | 答辩论文评分标准 | |
答辩论文 | 答辩成绩 | ||
超过15万字的专著 | 100 | ||
省部委及学术(各专业学会)部门主管刊物 | 20 | 91~100 | 91~100 |
国际会议宣读或交流的 | 17 | 81~90 | 81~90 |
厅局单位(省级安全监管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主管(办)刊物 | 14 | 71~80 | 71~80 |
部委组织的学术会议编写的论文集 | 11 | 61~70 | 61~70 |
大型企业(煤业集团)主办刊物 | 8 | 51~60 | 51~60 |
县处级及以上单位内部主办的学术刊物(无刊号) | 5 | 41~50 | 41~50 |
说明
①上述各项分值均为第一作者,否则,得分按论文署名顺序分之一计算(即第二作者得相应项分值的二分之一,第三作者得相应项分值的三分之一,依此类推)。
②在一期刊物和论文集中,个人署名只能出现一次。若多次出现,以署名最靠前的那篇论文计分,其余均不计分。
③论文专著分数应与右侧的“任现职以来主要论文”相对应,该栏满分为100分。
④答辩成绩最高不能超过答辩论文评分标准所规定区间的最高分数线,但可低于区间的最低分数线。
⑤待发表及拟发表论文不得作为论文专著计分。
(5)外语成绩:应按外语合格证或成绩单上登记分数填写。如合格证上只注明为合格,则按当年合格线分数填写。在报送材料时应提供外语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6)计算机:应按照规定取得的合格证书上登记的分数填写,如合格证书上只注明为合格,则按60分填写或按发证部门出具的成绩单上分数填写。在报送材料时应提供计算机应用能力(水平)考试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7)职业道德:从遵守专业工作所涉及的各项法规和制度、对本职工作的热爱程度、团结协作、奉献精神、处理公私关系等方面考核打分,好的81~100分,较好的61~80分,一般的41~60分。
(8)工作态度:从事业心、责任感、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开拓进取精神、遵守劳动纪律和出勤情况等方面考核打分,好的81~100分,较好的61~80分,一般的41~60分。
8.“从事专业工作简历”栏:按时间、单位、部门和专业的不同分段填写,不应有间断或重复,并注明任何专业技术或党政职务。
9.“呈报单位意见”栏:应填写“同意推荐×××同志参加××××(申报资格名称)任职资格评审”,负责人由报送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10.“任现职以来主要论文”栏:其中“任现职以来”指本人取得现专业技术职务至今这一阶段;
“答辩论文”可从本人任现职以来已公开发表的论文中选取一篇填写;
“任现职以来的论文”填写本人任现专业技术职务以来已公开发表的论文,按“论文题目”、“刊物名称”、“××××年××期”、“第几作者”的顺序填写。
对于个人撰写未公开的经验、体会、总结等一般不作为必备材料内容,对于集体成果作品,一定要有个人在其中作用体现的内容,论文属于合著的应提供本人完成字数或完成工作量的证明材料。原件较厚的可将封面、版权页、主要章节页、目录页、前言页等复印,并加盖单位人事验印章。
论文以笔名发表的,须出具报社、出版社证明。
11.“任现职后主要工作及业绩”栏:由组织人事部门根据申报者自取得现专业技术职务以来,拟晋系列的具体条件,重点地、实事求是地详细填写,字数不得少于1500字。
申请破格的人员,可将所具备的破格条件用黑体字逐一填写在此栏的最下方。
(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的填写
1.第1页“最高学历”中“学位”栏,若未获得学位,则应填写本人的最高学历(大学本科、大学普通班、大学专科、中专等),若是在职教育,还应在学历后标明“在职”两字;其他学历可填在第2页“学习培训经历”栏的最上面几行中。“学校”栏中,学校名称应与毕业证书一致。
“相片”栏应粘贴本人近期小2寸正面免冠半身照片。
“懂何种外语、达到何种程度”栏写明掌握外语的读、写、听、说及笔、口译能力。
2.第5、6页“任现职后主要专业技术工作业绩登记”栏:应根据栏中的各项要求,详细而明确地填写本人所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内容及业绩,一定要把握好“主持”、“参加”、“独立”等的尺度。
3.第7页“著作、论文及重要技术报告登记”栏:应以任现专业技术职务以来的为主。
4.第8页“考试成绩及答辩情况”栏:“考试成绩”必须填有外语考试的分数,“答辩情况”栏按答辩的论文题目、论文成绩、答辩的三个题目(破格晋升人员必须加试一题)、考核小组评语、答辩成绩五项顺序填写。答辩评语应概括、简明、恰如其分,论文成绩和答辩成绩以百分制打分。答辩论文及答辩成绩应为答辩考核组(由2-3位专家组成)所有成员所给评分的平均分。
政工系列应将考试成绩及答辩情况填在“考试成绩及答辩情况”上(格式附后),并贴在《企业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申报表》第8页后面。
5.第9页“年度及任职期满考核结果”栏:应如实、详细填写,结果按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填写。政工系列应将此项补在“考试成绩及答辩情况”背面。
6.评审表内的落款日期统一规定为:“个人及基层单位意见”一栏一律填在7月15日之前,“呈报单位意见”一栏一律填在7月30日之前,“答辩情况”及“专家评议组或同行专家意见”一栏一律填在8月15日之前。
三、其他
(一)上报材料中提供的各种学历证明,由各呈报单位审查其原件,确认为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学历,并在复印件上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印章。凡1983年前部队转业人员除附学历复印件外,还应附有总参谋部、总政治部“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学历证明书”。若学历证明遗失,应附本人干部档案中的毕业生鉴定表或学籍登记表复印件。本人所在单位或个人出具的证明均不能作为学历的依据。
(二)各单位可自行对申报高级职称的专业人员组织论文答辩(申报时需附答辩专家的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件),如有不具备条件的系列,可由总局统一组织进行。
(三)《一览表》以A3纸规格打印或复印,各种证件、工作总结等均以A4纸规格复印,所有材料必须清晰、整洁。
装材料的档案袋必须牢固、结实,有线绳可系,并将《报送材料明细表》(格式附后)统一贴在档案袋的正面。
(四)报送材料时须交近期2寸正面免冠半身照片一张,并在背面注明姓名、出生年月和晋升的专业技术职务。
(五)评审及资格证书收费标准
1.评审收费标准高级500元(含答辩费150元),中级200元,须在报送材料的同时交齐。
2.资格证书工本费30元。
附:1.各种证件复印件封面
2.工作总结封面
3.答辩论文封面
4.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年度拟晋升系列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情况登记表
5.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评审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一览表
7.报送材料明细表
报考指南
报 名 时 间
6月左右
大纲 / 教材
6月左右
准考证打印
考前10日至一周内
考 试 时 间
10月下旬
考 试 成 绩
考后2个月左右
合格证领取
考后3个月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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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讲:张智鸿 10月30日19:00-21:00
回看主讲:张智鸿 3月17日19:00-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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