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工程师《危险、有害因素的识别》(二)
1.6 登高装置的危险、有害因素识别
主要的登高装置有:梯子、活梯、活动架,脚手架(通用的或塔式的),吊笼、吊椅,升降工作平台,动力工作平台。其主要的危险、有害因素有:
1)登高装置自身结构方面的设计缺陷;
2)支撑基础下沉或毁坏;
3)不恰当地选择了不够安全的作业方法;
4)悬挂系统结构失效;
5)因承载超重而使结构损坏Z
6)因安装、检查、维护不当而造成结构失效;
7)因为不平衡造成的结构失效;
8)所选设施的高度及臂长不能满足要求而超限使用;
9)由于使用错误或者理解错误而造成的不稳;
10)负载爬高;
11)攀登方式不对或脚上穿着物不合适、不清洁造成跌落;
12)未经批准使用或更改作业设备;
13)与障碍物或建筑物碰撞;
14)电动、液压系统失效;
15)运动部件卡住。
下面选择几种装置说明危险、有害因素识别,其他有关装置的危险、有害因素识别可查阅相关的标准规定。
1) 梯子
(l)首先,考虑有没有更加稳定的其他代用方法,要考虑:工作的性质及持续的时间,作业高度,如何才能达到这一高度,在作业高度上需要何种装备及材料,作业的角度及立脚的空间以及梯子的类型及结构;
(2)用肉眼检查梯子是否完好而且不滑;
(3)在高度不及5米且需要用登高设备时,由一个人检查梯子顶部的防滑保障设施,由另一人检查梯子底部或腿的防滑措施;
(4)要保证由梯子登上作业平台时或者到达作业点时,其踏脚板与作业点的高度相同,而梯子应至少高过这一点1米,除非有另外的扶手;
(5)在每间隔9米时,应设有一个可供休息的立足点;
(6)梯子正确的立足角,大致是75“(相当于水平及垂直长度的比例为1:4);
(7)梯子竖框应当平衡,其上、下两方的支持应当合适;
(8)梯子应定期检查,除了在标志处外,不应喷漆;
(9)不能修复再使用的梯子应当销毁;
(10)金属的(或木头已湿的)梯子导电,不应当置于或者拿到靠近动力线的地方。
2)通用脚手架
常用的脚手架有3种主要类型,其结构是由钢管或其他型材做成,这3种类型是:(l)独立扎起的脚手架,它是一个临时性的结构,与它所靠近的结构之间是独立的,如系于另一个结构也仅是为了增加其稳定性;(2)要依靠建筑物(通常是正在施工的建筑物)来提供结构支撑的脚手架;(3)鸟笼状的脚手架,它是一个独立的结构,空间较大,有一个单独的工作平台,通常是用于内部工作的。
安装及使用时主要的危险、有害因素有:
(1)设计的机构要能保证其承载能力;
(2)基础要能保证承担所加的载荷;
(3)脚手架结构元件的质量及保养情况良好;
(4)脚手架的安装是由有资格的人或者是在其主持下完成的,其安装与设计相一致、设计与要求的负载相一致,符合有关标准;
(5)所有的工作平台应铺设完整的地板,在平台的边缘应有扶手、防护网或者其他防止坠落的保护措施,防止人员或物料从平台上落下;
(6)提供合适的、安全的方法,使人员、物料等到达工作平台;
(7)所有置于工作平台上的物料应安全堆放,且不能超载;
(8)对于已完成的结构,未经允许不应改动;
(9)对结构要有检查,首次是在建好之后,然后是在适当的时间间隔内,通常是周检,检查的详情应有记录并予以保存。
3) 升降工作平台
一般来讲,此类设施由3部分组成:
(l)柱或塔:用来支持平台或箱体;
(2)平台:用来载人或设备;
(3)底盘:用来支持塔或者柱。
升降工作平台在安装及使用时主要的危险、有害因素有:
(1)未经培训的人员不得安装、使用或拆卸设备;
(2)要按照制造商的说明来检查、维护及保养设备;
(3)要有水平的、坚实的基础面,在有外支架时,在测试及使用前,外支架要伸开;
(4)只有经过认证的人员才能从事维修及调试工作;
(5)设备的安全工作载荷要清楚标明在操作人员容易看见的地方,不允许超载;
(6)仅当有足够空间时,才能启动升降索;
(7)作业平台四周应有防护栏,并提供适当的进出装置;
(8)只能因紧急情况而不是工作目的来使用应急系统;
(9)使用地面围栏,禁止未经批准人员进入作业区;
(10)要防止接触过顶动力线,为此要事先检查,并与其保持规定的距离。
1.7 危险化学品包装物的危险、有害因素识别
1)包装的结构是否合理、有一定的强度,防护性能是否好。包装的材质、型式、规格、方法和单件质量(重量),是否与所装危险货物的性质和用途相适应,以便于装卸、运输和储存。
2)包装的构造和封闭形式是否能承受正常运输条件下的各种作业风险,不应因温度、湿度或压力的变化而发生任何渗(撒)漏,包装表面不允许粘附有害的危险物质。
3)包装与内装物直接接触部分,是否有内涂层或进行防护处理,包装材质是否与内装物发生化学反应而形成危险产物或导致削弱包装强度。内容器是否固定。
4)盛装液体的容器是否能经受在正常运输条件下产生的内部压力。灌装时是否留有足够的膨胀余量(预留容积),除另有规定外,能否保证在温度55 ℃时,内装液体不致完全充满容器。
5)包装封口是否根据内装物性质采用严密封口、液密封口或气密封口。
6)盛装需浸湿或加有稳定剂的物质时,其容器封闭形式是否能有效地保证内装液体(水、溶剂和稳定剂)的百分比,在贮运期间保持在规定的范围以内。
7)有降压装置的包装,其排气孔设计和安装是否能防止内装物泄漏和外界杂质进入,排出的气体量不得造成危险和污染环境。
8)复合包装的内容器和外包装是否紧密贴合,外包装是否有擦伤内容器的凸出物。
9)盛装爆炸品包装的附加危险、有害因素识别
(1)盛装液体爆炸品容器的封闭形式,是否具有防止渗漏的双重保护;
(2)除内包装能充分防止爆炸品与金属物接触外,铁钉和其他没有防护涂料的金属部件是否能穿透外包装;
(3)双重卷边接合的钢桶,金属桶或以金属做衬里的包装箱是否能防止爆炸物进入隙缝。钢桶或铝桶的封闭装置是否有合适的垫圈;
(4)包装内的爆炸物质和物品,包括内容器,必须衬垫受实,在运输中不得发生危险性移动。
(5)盛装有对外部电磁辐射敏感的电引发装置的爆炸物品,包装应具备防止所装物品受外部电磁辐射源影响的功能。
2作业环境的危险、有害因素识别
作业环境中的危险、有害因素主要有危险物品、工业噪声与振动、温度与湿度和辐射等。
。1危险物品的危险、有害因素识别
1)危险物品的危险、有害因素识别
生产中的原料、材料、半成品、中间产品、副产品以及贮运中的物质分别以气、液、固态存在,它们在不同的状态下分别具有相对应的物理、化学性质及危险危害特性,因此,了解并掌握这些物质固有的危险特性是进行危险识别、分析、评价的基础。
危险物品的识别应从其理化性质、稳定性、化学反应活性、燃烧及爆炸特性、毒性及健康危害等方面进行分析与识别。
物质特性可从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中获取,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主要由“成分/组成信息、危险性概述、理化特性、毒理学资料、稳定性和反应活性”等16项内容构成。
进行危险物品的危险、有害性识别与分析时,危险物品分为以下9类:
(1)易燃、易爆物质:引燃、引爆后在短时间内释放出大量能量的物质由于具有迅速地释放能量的能力产生危害,或者是因其爆炸或燃烧而产生的物质造成危害(如有机溶剂)。
(2)有害物质:人体通过皮肤接触或吸入、咽下后,对健康产生危害的物质。
(3)刺激性物质:对皮肤及呼吸道有不良影响(如丙烯酸酯)的物质。有些人对刺激性物质反应强烈,且可引起过敏反应。
(4)腐蚀性物质:用化学的方式伤害人身及材料的物质(如强酸、碱)。
腐蚀性物质的危险有害性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对人的化学灼伤。腐蚀性物质作用于皮肤、眼睛或进入呼吸系统、食道而引起表皮组织破坏,甚至死亡;二是腐蚀性物质作用于物质表面如设备、管道、容器等而造成腐蚀、损坏。
腐蚀性物质可分为无机酸、有机酸、无机碱、有机碱、其他有机和无机腐蚀物质等五类。腐蚀的种类则包括电化学腐蚀和化学腐蚀两大类。
腐蚀的危险与有害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①腐蚀造成管道、容器、设备、连接部件等损坏,轻则造成跑、冒、滴、漏,易燃易爆及毒性物质缓慢泄漏,重则由于设备强度降低发生裂破,造成易燃易爆及毒性物质大量泄漏,导致火灾爆炸或急性中毒事故的发生。
②腐蚀使电气仪表受损,动作失灵,使绝缘损坏,造成短路,产生电火花导致事故发生。
③腐蚀性介质对厂房建筑、基础、构架等会造成损坏,严重时可发生厂房倒塌事故。
④当腐蚀发生在内部表面时,肉眼不能发现,会形成更大的隐患,如石油化工设备由于测厚漏项而造成设备或管道破裂导致火灾爆炸事故的发生。
(5)有毒物质:以不同形式干扰。妨碍人体正常功能的物质,它们可能加重器官(如肝脏、肾)的负担,如氯化物溶剂及重金属(如铅)。
有毒物质危险有害因素的识别如下:
①毒物是指以较小剂量作用于生物体能使生理功能或机体正常结构发生暂时性或永久性病理改变、甚至死亡的物质。毒性物质的毒性与物质的溶解度、挥发性和化学结构等有关,一般而言,溶解度越大其毒性越大,因其进入体内溶于体液、血液、淋巴液、脂肪及类脂质的数量多、浓度大,生化反应强烈所致;挥发性强的毒物,挥发到空气中的分子数多,浓度高,与身体表面接触或进入人体的毒物数量多,毒性大;物质分子结构与其毒性也存在一定关系,如脂肪族烃系列中碳原子数越多,毒性越大;含有不饱和键的化合物化学流行性(毒性)较大。
②工业毒物按化学性质分类,在物质危险识别过程中是经常采用的分类方法,工业毒物的基本特性可以查阅相应的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
工业毒物的危害程度在《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GB5044-85)中分为:
Ⅰ级—— 极度危害;
Ⅱ级—— 高度危害;
Ⅲ级—— 中度危害;
Ⅳ级—— 轻度危害。
列入我国国家标准中的常见毒物有56种,其中Ⅰ级13种,Ⅱ级26种,Ⅲ级12种,Ⅳ级5种。
工业毒物危害程度分级标准是以急性毒性、急性中毒发病情况、慢性中毒患病情况、慢性中毒后果、致癌性和最高容许浓度等六项指标为基础的定级标准。
③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安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卫生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铁道部、交通部、中国民用航空总局于2003年6月24日联合公告了2003年第2号《剧毒化学品目录》(2002年版),共收录了335种剧毒化学品。
(6)致癌、致突变及致畸物质:阻碍人体细胞的正常发育生长,致癌物造成或促使不良细胞(如癌细胞)的发育,造成非正常胎儿的生长,产生死婴或先天缺陷;致突物干扰细胞发育,造成后代的变化。
(7)造成缺氧的物质:蒸气或其他气体,造成空气中氧气成分的减少或者阻碍人体有效地吸收氧气(如二氧比碳、一氧化碳及氰化氢)。
(8)麻醉物质:如有机溶剂等,麻醉作用使使脑功能下降。
(9)氧化剂:在与其他物质,尤其是易燃物接触时导致放热反应的物质。
GB 13690-92《常见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将145种常用的危险化学品分为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含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有毒品、放射性物品、腐蚀品等八类。
2) 生产性粉尘的危险有害因素识别
生产过程中,如果在粉尘作业环境中长时间工作吸入粉尘,就会引起肺部组织纤维化、硬化,丧失呼吸功能,导致肺病。尘肺病是无法治愈的职业病;粉尘还会引起刺激性疾病、急性中毒或癌症;爆炸性粉尘在空气中达到一定的浓度(爆炸下限浓度)时,遇火源会发生爆炸。
①生产性粉尘主要产生在开采、破碎、粉碎、筛分、包装、配料、混合、搅拌、散粉装卸及输送除尘等生产过程。对其识别应该包括以下内容:
·根据工艺、设备、物料、操作条件,分析可能产生的粉尘种类和部位
·用已经投产的同类生产厂、作业岗位的检测数据或模拟实验测试数据进行类比识别
·分析粉尘产生的原因,粉尘扩散传播的途径,作业时间,粉尘特性来确定其危害方式和危害范围
②爆炸性粉尘的危险性主要表现为:
·与气体爆炸相比,其燃烧速度和爆炸压力均较低,但因其燃烧时间长、产生能量大,所以破坏力和损害程度大
·爆炸时粒子一边燃烧一边飞散,可使可燃物局部严重炭化,造成人员严重烧伤
·最初的局部爆炸发生之后,会扬起周围的粉尘,继而引起二次爆炸、三次爆炸,扩大伤害
·与气体爆炸相比,易于造成不完全燃烧,从而使人发生一氧化碳中毒
③爆炸性粉尘的识别:
·形成爆炸性粉尘的4个必要条件:
粉尘的化学组成和性质;
粉尘的粒度和粒度分布;
粉尘的形状与表面状态;
粉尘中的水分。
可以依此来辩识是否为爆炸性粉尘。
注:固体可燃物及某些常态下不燃的物质如金属、矿物等经粉碎达到一定程度成为高度分散物系,具有极高的比表面自由焓,此时表现出不同于常态的化学活性。
·爆炸性粉尘爆炸的条件为:
可燃性和微粉状态;
在空气中(或助燃气体)搅拌,悬浮式流动;
达到爆炸极限;
存在点火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