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广东二级建造师合格标准、合格人员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人事局、建设局,省直、驻粤各有关单位:
现将2005年度我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结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合格标准
根据2005年度我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际和建设部办公厅颁布的2005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指导合格标准(建办市函[2006]101号),经商省建设厅, 2005年度我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各专业合格标准如下:
科目名称 | 试卷满分 | 合格标准 | |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 100分 | 60分 | |
建设工程施工管理 | 120分 | 72分 | |
专业工程管理 与实务 |
房屋建筑 | 均为120分 | 72分 |
公路 | 72分 | ||
水利水电 | 72分 | ||
电力 | 72分 | ||
矿山 | 72分 | ||
冶炼 | 72分 | ||
石油化工 | 72分 | ||
市政公用 | 62分 | ||
机电安装 | 72分 | ||
装饰装修 | 72分 |
二、2005年度我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9733名合格人员名单公布在广东省人事厅网站上。
三、考生可在广东专业资格考试网(网址:www.gdkszx.com.cn)查询本人成绩。
四、请各地级以上市人事局根据上述合格标准、合格人员名单进行复核,确认无误后,将有关人员材料于6月30日前上报我厅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中心,协助做好合格人员执业资格证书的发放工作。
广东省人事厅
二○○六年六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