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06二级建造师考试7月5-15日报名
各市建委(建设局),省直及中央驻鲁有关单位:
根据《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及建办市函[2006]281号《关于2006年度全国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时间安排的通知》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将2006年度全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2006年度全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定于2006年9月16日、17日进行。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设《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3个科目。其中《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分为:房屋建筑、公路、水利水电、电力、矿山、冶炼、石油化工、市政公用、机电安装和装饰装修等10个专业类别,考生报名时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其中一个专业类别。具体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二、报考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等专科(含专业证书)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的人员,可报名参加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二)对取得建筑施工二级项目经理资质及以上证书,符合报名条件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可以免考相应科目:
(1)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可免《建设工程施工管理》考试。
(2)取得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取得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可免《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考试。
(三)已取得某一个专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的人员,可根据工作实际需要,选择另一个《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报名参加考试。考试合格后核发相应专业合格证书,该证书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为做好此项工作,需注意以下问题:
(1)对于已经通过2005年度考试的人员,在申请参加《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考试时,需经当地建设主管部门确认合格后,方可报名。
(2)通过二级建造师执业资考核认定的人员,同样符合申请参加《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考试条件,请各市报名时加以注意。
(3)受理上述二类考生报名时,必须按新考生处理。
三、考试成绩管理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为滚动管理考试,成绩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全部3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组织工作。鉴于二级建造师考试单位、人员数量大,涉及专业多,组织工作难度大等,考试报名原则上以单位集体报名的形式进行,报名组织工作由各市建设部门具体负责。各市要及时向社会公布报名时间、地点、联系方式。
(二)报名程序。由报考人员填写报名表,经所在单位审查同意并在报名表上盖章后,由单位统一持有关材料到所在市报名点报名。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申报人的报考条件进行审核并加盖公章。2005年度考生报名参加2006年度的考试,原则上不再进行资格审查,但需填写报名表并加盖单位公章。中央驻鲁及省直单位到属地报名。
(三)报名时间原则自2006年7月5日至7月15日,具体时间由各市确定,报名期间星期六、星期天不休息。报名统一截止时间为7月15日。7月18日前各市将报名信息卡及考试报名表报送省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四)申请参加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的人员,须提供下列材料:
1、2006年度山东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信息卡,并分别粘贴个人近期同底免冠黑白一寸照片。
2、学历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职称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仅限申请免部分科目考试者);
5、一、二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仅限申请免部分科目试者)。
(五)报名有关表格请直接从山东省建设厅执业资源注册中心网站(www.ljzc.net)下载并用A4纸打印,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统一为A4纸。
五、考试收费
1、报名费:每人10元,由各市收取。
2、考务费: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鲁价费发[2005] 22号文有关规定执行。综合知识考试每科60元,专业实务考试每科85元,由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使用省建设厅提供的《山东省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缴款书》,统一收取上缴省级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
六、其他
1、二级建造师考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两个科目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试题包括客观题和主观题,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主观题用黑色、蓝色钢笔或签字笔在答题纸上作答。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蓝色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及橡皮,无声无编程功能的计算器。各科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2、二级建造师考试专业和科目设置较多,各地在组织报名时,要提醒考生注意,不要填错考试级别、专业及科目代码。参加滚动考试的考生要填涂档案号(原准考证号)以便对考试成绩进行滚动管理。考生准考证丢失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协助查询。
山东省建设厅
二〇〇六年六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