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04-28 17:20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办公厅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建办市函[2006]259号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局),总后基建营房部,国资委管理的有关企业,有关行业协会: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加强对注册监理工程师继续教育工作管理,不断提高注册监理工程师的素质和执业水平,确保工程监理工作质量,维护建筑市场秩序,决定由中国建设监理协会组织开展注册监理工程师继续教育工作。
中国建设监理协会要在建设部的监督指导下,按照《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的要求,尽快组织制定有关注册监理工程师继续教育工作的制度和办法,做好相关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办公厅
二○○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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