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06年安全工程师考试报名通知
珠海市人事局文件
珠人字〔2006〕38号
关于2006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区人事局,经济功能区人事部门,市府直属各单位:
根据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中心《关于2006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粤人考中心函〔2006〕30号)的精神,2006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定于2006年9月9日、10日举行。为做好我市的考试考务组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办法
2006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实行网上报名。凡在珠海市报名的考生,均须登录“珠海市人事考试中心信息网”(网址:http://zh.gdkszx.com.cn)进行报名,并经过“网上报名”和“报名确认”两个步骤完成报名手续。
(一)报名程序
1、网上报名:进入报名网站→点击“网上报名”→跟随“指引”阅读并确认“网上报名协议”→用简体字填写“网上报名信息录入表”→上传照片(照片大小小于50K)→打印出《报名发证登记表》(正反两面打印)1份→交所在单位审核盖章。
我市网上报名时间为2006年4月10日上午9时至5月12日下午5时,报名期间24小时不间断受理考生网上预报名。
2、报名确认:考生持《报名发证登记表》和相关材料→到报名点进行“报名确认”→交纳考务费→完成报名。
我市报名确认时间为2006年5月10日至12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00)。地点:香洲区柠溪路双竹街82号2楼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电话:2288109、2289109。
(二)报名确认必须提供以下相关材料:
1、网上打印并经本人签名、单位审核盖章的《报名发证登记表》1份(《报名发证登记表》须正反两面打印,正面必须打印出条形码,无条形码的表格无效);
2、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符合免试部分科目条件的考生还须提供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聘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以及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工作的时间证明1份;(以上证件须用A4纸复印,由所在单位在复印件上加盖验印公章,并由验证人签名,原件经报名点审核人员核对后退回本人)
3、半年内拍摄的本人免冠同版大一寸彩色证件照片2张(必须和上传的照片一致),照片背面用钝口铅笔写上姓名,点贴在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
4、省外转入考生须提交原所在省(或直辖市)考试中心出具的转考证明。
二、考试时间和考试科目
9月9日 上午9:00-11:30 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
下午2:00- 4:30 安全生产管理知识
9月10日上午9:00-11:30 安全生产技术
下午2:00- 4:30 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
三、考试方式和考场设置
(一) 考试方式
1、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实行以2年为一个滚动周期的管理办法,参加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2、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共设4个科目。《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科目为主观题,直接在试卷上作答。其余3科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3、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钢笔、签字笔或圆珠笔(黑色或蓝色墨水)、2B铅笔、橡皮、无声无编辑功能的普通函数计算器。客观题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不再另发草稿纸;主观题由各考点配发草稿纸,在考后与试卷一并收回。
(二)考场设置
全省考场设在广州。考点详细地址及考场、考号将在《准考证》上标明。
四、报考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符合规定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参加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报名参加全部科目(4科)考试(申报考试级别为“考4科”):
1、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7年;或取得其他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9年。
2、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5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7年。
3、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3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5年。
4、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安全生产及相关工作满2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3年。
5、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1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2年。
6、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专业博士学位;或取得其他专业博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1年。
(二)免试部分科目(申报考试级别为“考4科”)的条件:
凡符合上述报名条件,并于2002年9月3日前已评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工作满10年的专业人员,可免试《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和《安全生产技术》2个科目,只参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和《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以上报名条件中规定的专业工作年限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06年 9月8日。
经国务院有关部门同意,获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就业的外籍人员及港、澳、台地区的专业人员,符合本条件要求的,也可报名参加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
五、其他事项
(一)按省物价局《关于调整职称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粤价函[2001]237号)规定,考务费按每科65元收取。
(二)考试指定用书的预订以自愿为原则,与报名确认同时进行。
(三)考生必须在考试前7-15天内自行从网上下载及打印准考证,并持准考证、身份证原件赴考,否则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附件:2006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科目及其代码对应表
二○○六年四月四日
附件
2006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科目及其代码对应表
类别 | 级别 | 专业 | 科目 | ||
代码 | 名称 | 代码 | 名称 | ||
33、注 册安全 工程师 执业资 格考试 |
2、考2科 | 01 | 注册安全 工程师 |
1 | 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 |
4 | 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 | ||||
4、考4科 | 01 | 注册安全 工程师 |
1 | 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 | |
2 | 安全生产管理知识 | ||||
3 | 安全生产技术 | ||||
4 | 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 |
2、上表内容与现用全国统一的《人事考试管理信息系统(PTMIS)》对应一致。